虹机飞行区固定式全向声波驱鸟器新增2024年、蓝光驱鸟器新增2024年、煤气炮维护年项目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招标人:上海虹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闵 (略) 588号 | 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555 号前滩中心 27 层中化商务 |
邮编: * | 邮编:* |
联系人:方先生 | 联系人:王蓉、聂得政 |
电话:021-* | 电话:王蓉 021-6875 8955聂得政 021-6875 8765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inochem.com/*@*inochem.com |
虹桥机场飞行区固定式全向声波驱鸟器新增(2024 年)、蓝光驱鸟
器新增(2024 年)、煤气炮维护(2024-2025 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S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 (略) ,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上海虹桥 (略) 拟就虹桥机场飞行区固定式全向声
波驱鸟器新增(2024 年)、蓝光驱鸟器新增(2024 年)、煤气炮维
护(2024-2025 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飞行区固定式全向声波驱鸟器新增(2024 年)、蓝光
驱鸟器新增(2024 年)、煤气炮维护(2024-2025 年)(数量详见招标
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子项一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子项二服务期:1 年,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3.1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其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或服务起始的
至少1份与本项目相似的全向声波驱鸟器类销售或者全向超声波驱鸟
器类销售的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元或等额外
币。合同业绩均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
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或服务起始时
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
无效证明材料。
3) 业绩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其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或服务起始的
至少1份与本项目相似的蓝光或有色强光驱鸟器销售合同业绩,每份
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元或等额外币。合同业绩均需提供对应
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所提供
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或服务起始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
同金额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2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7 月 29 日 9:00 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6:00(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
平台(http://**)进行免费注册, (略) 上支付方式支
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
通发票。 (略) 操作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仟元整(1000 元),
售后不退。 (略) (略) 使用费的投标人,招
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 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浦东新 (略) 555 号前滩中心 27 (略) 呈双厅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 (略) ”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联系人:王蓉
电 话:021-6875 8955
邮 箱:*@*inochem.com
联系方式
8.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
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
司
地址: (略) 闵 (略) 588
号
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555 号前滩中心 27 层中化商务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人:王蓉、聂得政
电话:021-*
电子邮件:/
电话:
王蓉 021-6875 8955
聂得政 021-6875 8765
电
*@*inochem.com/
*@*inochem.com
邮
子
件
:
2024 年 7 月 29 日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招标人:上海虹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闵 (略) 588号 | 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555 号前滩中心 27 层中化商务 |
邮编: * | 邮编:* |
联系人:方先生 | 联系人:王蓉、聂得政 |
电话:021-* | 电话:王蓉 021-6875 8955聂得政 021-6875 8765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inochem.com/*@*inochem.com |
虹桥机场飞行区固定式全向声波驱鸟器新增(2024 年)、蓝光驱鸟
器新增(2024 年)、煤气炮维护(2024-2025 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SHS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虹桥 (略) ,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上海虹桥 (略) 拟就虹桥机场飞行区固定式全向声
波驱鸟器新增(2024 年)、蓝光驱鸟器新增(2024 年)、煤气炮维
护(2024-2025 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具体如下:
2.1 虹桥机场飞行区固定式全向声波驱鸟器新增(2024 年)、蓝光
驱鸟器新增(2024 年)、煤气炮维护(2024-2025 年)(数量详见招标
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2 子项一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子项二服务期:1 年,
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3.1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资格条件: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其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或服务起始的
至少1份与本项目相似的全向声波驱鸟器类销售或者全向超声波驱鸟
器类销售的合同业绩,每份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元或等额外
币。合同业绩均需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
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或服务起始时
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
无效证明材料。
3) 业绩要求2:投标人须提供其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或服务起始的
至少1份与本项目相似的蓝光或有色强光驱鸟器销售合同业绩,每份
合同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元或等额外币。合同业绩均需提供对应
的合同复印件(否则视为无业绩)作为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所提供
的合同无法认定其合同签订或服务起始时间、合同内容、盖章页、合
同金额信息,则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证明材料。
3.2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7 月 29 日 9:00 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16:00(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下同)。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
平台(http://**)进行免费注册, (略) 上支付方式支
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
通发票。 (略) 操作问题, (略)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
4.2 单个标段(包件)平台使用费:人民币*仟元整(1000 元),
售后不退。 (略) (略) 使用费的投标人,招
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 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浦东新 (略) 555 号前滩中心 27 (略) 呈双厅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 (略) ”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联系人:王蓉
电 话:021-6875 8955
邮 箱:*@*inochem.com
联系方式
8.
招标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
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
司
地址: (略) 闵 (略) 588
号
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555 号前滩中心 27 层中化商务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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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蓉 021-6875 8955
聂得政 021-6875 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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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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