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经开区部分公办学校桌椅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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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经开区部分公办学校桌椅项目招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4年经开区部分公办学校桌椅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0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洁 *

报价起止时间:** 15:57 - ** 15:00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课桌椅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一、课桌面板要求: 1、材质:采用优质ABS一次注塑成型。 2、面板尺寸:长650mm*宽450mm*厚23mm(±2mm)。背面配2根长510mm的15mm*30mm U型加强筋。 3、桌面左右两侧有长260mm挡笔线 4、桌面背部设有滑道;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2190件 *.00 永志诚
科科达
昌宏合

买家留言:-

附件: 桌椅参数.xls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略) (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方广场街道 吉林大路618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为采购人要求的品牌及型号,产品配置不得低于采购人的基本要求; 2.参与投标者必须提供并上传附件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及其他商务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并在供货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投标者必须提供并上传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原件备查; 4.参与投标者若不能上传采购方需要提供的且保证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相关要求文件,则视为虚假应标; 5.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的包装。
恶意违规处罚 1.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报价,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商务要求恶意竞标的、影响交易秩序的,采购人将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报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在线询价不按采购单位商务要求恶意竞标,违反交易秩序的或不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的"违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的将依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将对供应商做出禁止报价功能6个月,诚信分扣10分的处罚,并列入平台失信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 4.对于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经过调查审核确定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


,吉林, (略) ,长春,吉林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4年经开区部分公办学校桌椅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0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洁 *

报价起止时间:** 15:57 - ** 15:00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体育和教育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课桌椅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课桌椅; 学生课桌椅:一、课桌面板要求: 1、材质:采用优质ABS一次注塑成型。 2、面板尺寸:长650mm*宽450mm*厚23mm(±2mm)。背面配2根长510mm的15mm*30mm U型加强筋。 3、桌面左右两侧有长260mm挡笔线 4、桌面背部设有滑道;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2190件 *.00 永志诚
科科达
昌宏合

买家留言:-

附件: 桌椅参数.xls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略) (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方广场街道 吉林大路618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为采购人要求的品牌及型号,产品配置不得低于采购人的基本要求; 2.参与投标者必须提供并上传附件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及其他商务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并在供货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参与投标者必须提供并上传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原件备查; 4.参与投标者若不能上传采购方需要提供的且保证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相关要求文件,则视为虚假应标; 5.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的包装。
恶意违规处罚 1.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报价,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商务要求恶意竞标的、影响交易秩序的,采购人将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举报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2.供应商存在"在线询价不按采购单位商务要求恶意竞标,违反交易秩序的或不按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的"违规行为,经过调查核实的将依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规则》,将对供应商做出禁止报价功能6个月,诚信分扣10分的处罚,并列入平台失信惩戒名单,情节严重的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供应商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供应商法律责任; 4.对于供应商虚假应标的,经过调查审核确定的,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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