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备案〔2024〕100号、新发改备案〔2023〕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田 (略) ,资金来源为中标方自筹。现对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田县

2.3建设期:36个月(根据招标人的建设计划分批建设)

2.4经营期限:20年(含建设期)

2.5招标范围:①新田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路内停车位及智慧停车场两部分,规划停车位总数11205个(一类区域5199个、二类区域6006个),其中路内停车位4480个(一类区域3670个、二类区域810个)、智慧停车场停车位6725个(一类区域1529个、二类区域5196个);②新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新建充电桩共计1107个,其中:直流充电桩1083个,交流充电桩24个。包括规划建设城乡公交充电站5座35个充电桩、乡镇公共充电点13处39个充电桩、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点2处21个充电桩、环卫车专用充电点2处12个充电桩、物流货运车专用充电点 1 处10 个充电桩、企事业单位内充电点24处88个充电桩、社会停车场16处832个充电桩、 (略) 道路两侧停车位24处50个充电桩、城区公共充换电站2座20个充电桩以及配套充电桩运营监管平台系统等。(详见新田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新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6经营模式:中标人投资建设,经营期限20年。经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经营期限届满时,经营权自动终止。

3.建设运营要求

3.1 建设运营责任主体:中标人为项目的建设运营责任主体,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的建设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3.2 建设运营标准: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和软件系统,需在本项目建设方案中确定设备选型技术指标和软件技术要求,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采购。项目建设运营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湘发改能源规〔2022〕1052 号)、《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4.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总投资共计38590.25万元,其中:

①新田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建设投资26121.3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218.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7.21万元、预备费1425.59 万元、土地取得费用10440万元;

②新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2468.9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除土地取得费用10440万元由招标方负责,其余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建设模式

BOT 模式。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9 特定资格条件:/

6.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形式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 担保/保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8月 20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2.评标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 (略) ;

地址: (略) 新田县龙泉街道滨河西路58号;

联系人:张云飞;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鑫 (略) ;

地址: (略) 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199号;

联系人:尹芳;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备案〔2024〕100号、新发改备案〔2023〕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田 (略) ,资金来源为中标方自筹。现对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新田县

2.3建设期:36个月(根据招标人的建设计划分批建设)

2.4经营期限:20年(含建设期)

2.5招标范围:①新田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路内停车位及智慧停车场两部分,规划停车位总数11205个(一类区域5199个、二类区域6006个),其中路内停车位4480个(一类区域3670个、二类区域810个)、智慧停车场停车位6725个(一类区域1529个、二类区域5196个);②新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新建充电桩共计1107个,其中:直流充电桩1083个,交流充电桩24个。包括规划建设城乡公交充电站5座35个充电桩、乡镇公共充电点13处39个充电桩、城区公交车专用充电点2处21个充电桩、环卫车专用充电点2处12个充电桩、物流货运车专用充电点 1 处10 个充电桩、企事业单位内充电点24处88个充电桩、社会停车场16处832个充电桩、 (略) 道路两侧停车位24处50个充电桩、城区公共充换电站2座20个充电桩以及配套充电桩运营监管平台系统等。(详见新田县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新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6经营模式:中标人投资建设,经营期限20年。经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经营期限届满时,经营权自动终止。

3.建设运营要求

3.1 建设运营责任主体:中标人为项目的建设运营责任主体,应根据所有适用法律、规范以及《新田县智慧停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协议》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项目的建设运营,并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等。

3.2 建设运营标准: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和软件系统,需在本项目建设方案中确定设备选型技术指标和软件技术要求,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采购。项目建设运营应符合《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850-2021)、《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湘发改能源规〔2022〕1052 号)、《 (略)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年》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4.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总投资共计38590.25万元,其中:

①新田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建设投资26121.3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13218.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7.21万元、预备费1425.59 万元、土地取得费用10440万元;

②新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2468.9万元。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除土地取得费用10440万元由招标方负责,其余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5.建设模式

BOT 模式。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7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6.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9 特定资格条件:/

6.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7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00元);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形式二: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 担保/保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8月 20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2.评标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田 (略) ;

地址: (略) 新田县龙泉街道滨河西路58号;

联系人:张云飞;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鑫 (略) ;

地址: (略) 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199号;

联系人:尹芳;

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