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乡土城村村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万顺乡土城村村屯道路改造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万顺乡土城 (略) 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CS*(CG)。
项目名称:万顺乡土城 (略) 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万顺乡土城 (略) 改造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 (略)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16时00分。
地点: (略) (略)
方式:网上递交材料。投标单位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联系电话:*,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如投标单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单位进行补充、修改(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中国 (略) 、中国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同时推送至吉林省公共 (略)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万顺乡
联系人:姜福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生态大 (略) 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越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话:*
4.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 (略) (略) (州) (略) 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项目概况
万顺乡土城 (略) 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略)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CS*(CG)。
项目名称:万顺乡土城 (略) 改造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备-〔2024〕-*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万顺乡土城 (略) 改造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 (略) 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5日16时00分。
地点: (略) (略)
方式:网上递交材料。投标单位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联系电话:*,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如投标单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单位进行补充、修改(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2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中国 (略) 、中国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同时推送至吉林省公共 (略)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万顺乡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万顺乡
联系人:姜福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净月开发区生态大 (略) 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
联系人:王越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越
电话:*
4.监督管理部门:农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 (略) (略) (州) (略) 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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