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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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 JSZC-*-XXDF-C2024-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2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XDF-C2024-0041

项目名称: (略) 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最终报价超过限价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是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调查。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调整后的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边界范围、自然保护地调整前和优化调整后的范围开展监督工作,识别生态破坏问题位置、面积、类型等,对生态破坏问题图斑进行唯一编码,针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图斑区域开展无人机现场核查,制作生态破坏问题专题图,撰写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形成202 (略)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报告。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0号),对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区域内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作开展监督,掌握正面清单。

(略) 生态质量指数综合评价。基于20 (略) 卫星遥感影像及其他相关数据,进行生态系统类型遥感解译, (略) 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和建设用地面积及空间分布情况,依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号),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胁迫等四个方面,测算202 (略) 、各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EQI)的评价,提出各分项指标技术评估意见和提升措施建议, (略) 和县(市、区)生态质量测算和分析报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 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 (略)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五、开启

时间:2024-08-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 (略) 12号2楼南侧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 (略) 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略) 52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 (略) 12号2层南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 JSZC-*-XXDF-C2024-004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2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XXDF-C2024-0041

项目名称: (略) 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遥感核查、全市生态质量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最终报价超过限价金额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是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调查。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国家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调整后的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边界范围、自然保护地调整前和优化调整后的范围开展监督工作,识别生态破坏问题位置、面积、类型等,对生态破坏问题图斑进行唯一编码,针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图斑区域开展无人机现场核查,制作生态破坏问题专题图,撰写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形成202 (略)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报告。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第一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90号),对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区域内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工作开展监督,掌握正面清单。

(略) 生态质量指数综合评价。基于20 (略) 卫星遥感影像及其他相关数据,进行生态系统类型遥感解译, (略) 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和建设用地面积及空间分布情况,依据《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监测〔2021〕99号),从生态格局、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胁迫等四个方面,测算202 (略) 、各县(市、区)生态质量指数(EQI)的评价,提出各分项指标技术评估意见和提升措施建议, (略) 和县(市、区)生态质量测算和分析报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 之日起至2024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 (略)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五、开启

时间:2024-08-12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 (略) 12号2楼南侧开标室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 (略) 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 (略) (略) 52号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 (略) 12号2层南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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