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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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JSZC-*-DFHX-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DFHX-G2024-0018

项目名称: (略) (略) 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26.*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20 (略) (略) 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出具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北大街万科*中心2402室

联系人:卫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工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略) 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JSZC-*-DFHX-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DFHX-G2024-0018

项目名称: (略) (略) 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26.*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20 (略) (略) 安保劳务合作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专业服务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须具备公安部门出具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北大街万科*中心2402室

联系人:卫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卫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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