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冷链仓储运营基地供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桦甸市冷链仓储运营基地供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冷链仓储运营基地供电工程监理已由桦发改审批【2023】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3最高限价:7.*元。
2.4工程建设地点: (略) 食品医药园区。
2.5工程计划工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齐全。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16:30时前,到 (略) 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6幢920号房吉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左先生*。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加手续费(含邮费)*。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二(桦甸大街66号)。
5.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 (略)
地址: (略) 渤海大街1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43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6幢920号房
联系人: 张君、孙悦
电话: 0435-*
2024年7月29日
招标项目编号:*-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冷链仓储运营基地供电工程监理已由桦发改审批【2023】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甸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3最高限价:7.*元。
2.4工程建设地点: (略) 食品医药园区。
2.5工程计划工期:与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2.7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其他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配备齐全。
3.3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16:30时前,到 (略) 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6幢920号房吉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左先生*。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加手续费(含邮费)*。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二(桦甸大街66号)。
5.2.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桦甸 (略)
地址: (略) 渤海大街1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043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6幢920号房
联系人: 张君、孙悦
电话: 0435-*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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