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公开询价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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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公开询价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关于发布公开询价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为做好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

1.询价人: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3.预算资金:29万元。

4.项目简介:依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略)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新津区2023年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形成全套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资料。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采购总价限价29万元(简称“总价”),高于总价的报价无效。服务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总价,服务费用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会议、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专家评审(初稿于2024年12月上旬前完成)。

3.服务地点: (略) 新津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中选人提供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中选人提交工作成果和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40%。

5.项目成果:《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总报告》《新津区2023年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报告》。

6.验收要求: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服务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对新津区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2.按照生态环境部、 (略) 、 (略) 要求及技术规范按时保质完成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相关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3.服务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成交服务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

4.项目实施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专家评审,约1年),成交服务供应商派驻1名技术人员在*方现场驻点办公,协助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驻点办公人员涉及的服务费用及人员安全由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负责,工作作息时间由*方确定。

四、申请人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报名单位对本次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日至31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需签字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203大气环境科领取询价资料。

六、询价资料提交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资料要求提供,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及密封要求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203大气环境科(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密封要求:以上询价资料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未密封或超过时间递交的,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拒收。

八、询价流程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询价项目评审组对参选单位(3家及以上)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评估。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选取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承包人)。

根据评估结果发出确认函,签订合同。

九、纪律要求及行政监督

询价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和未确定的事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询价过程中公开、公正、集体研究决定,全过程由局纪检负责人监督。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日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关于发布公开询价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需求的公告

为做好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

1.询价人: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3.预算资金:29万元。

4.项目简介:依据《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略) 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新津区2023年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形成全套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资料。

二、商务要求

1.报价:本采购总价限价29万元(简称“总价”),高于总价的报价无效。服务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总价,服务费用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会议、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专家评审(初稿于2024年12月上旬前完成)。

3.服务地点: (略) 新津区。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中选人提供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中选人提交工作成果和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40%。

5.项目成果:《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总报告》《新津区2023年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新津区2023年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报告》。

6.验收要求: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三、服务要求

1.服务供应商必须对新津区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

2.按照生态环境部、 (略) 、 (略) 要求及技术规范按时保质完成新津区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相关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3.服务供应商应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成交服务供应商独自承担责任;

4.项目实施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专家评审,约1年),成交服务供应商派驻1名技术人员在*方现场驻点办公,协助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驻点办公人员涉及的服务费用及人员安全由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负责,工作作息时间由*方确定。

四、申请人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报名单位对本次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日至31日,09:00至17:00(北京时间)。

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需签字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203大气环境科领取询价资料。

六、询价资料提交要求

按照询价文件资料要求提供,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址及密封要求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询价申请文件递交地址: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二楼203大气环境科(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密封要求:以上询价资料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资料未密封或超过时间递交的,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拒收。

八、询价流程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询价项目评审组对参选单位(3家及以上)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和评估。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将按照本项目评分标准,选取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承包人)。

根据评估结果发出确认函,签订合同。

九、纪律要求及行政监督

询价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和未确定的事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询价过程中公开、公正、集体研究决定,全过程由局纪检负责人监督。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太升西街1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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