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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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南航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邀请函

(略) 瑞鹏航勤 (略) :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

1.2 项目编号: CZ*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该项目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年)

备注

1

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1

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略) 宝安区西乡街 (略) 162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1日17时0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深圳基地

地址: (略) 宝安 (略) 南航深圳基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工,0755-*

5、澄清、异议、 (略) 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中国 (略) (略) 深圳基地

采购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755-*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略) (机务工程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sair.com

联 系 地 址 :广东广州花都新白云国际机场 (略) 机务工程部229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 :020-*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南航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采购项目邀请函

(略) 瑞鹏航勤 (略) :

中国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

1.2 项目编号: CZ*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该项目限价*。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年)

备注

1

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1

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深圳基地机场区域车辆定点维修

(略) 宝安区西乡街 (略) 162号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交货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1日17时00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中国 (略) (略) 深圳基地

地址: (略) 宝安 (略) 南航深圳基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工,0755-*

5、澄清、异议、 (略) 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 (略) 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中国 (略) (略) 深圳基地

采购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755-*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略) (机务工程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sair.com

联 系 地 址 :广东广州花都新白云国际机场 (略) 机务工程部229

联 系 人 :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 :020-*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 (略) 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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