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主要采购VR森林防火智慧系统、防火宣传防控热点“地标”、火灾因子监测系统、自动化无人机机库巡护系统、基础通信保障服务、“林长制”管理-林草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保升级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略) 搭建及项目验收交付工作,运行维护服务周期1年,并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且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略) 上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在投标前确保成为新疆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略) ,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略)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
地 址: (略) 新市 (略) 西六巷278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金元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5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林长制”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主要采购VR森林防火智慧系统、防火宣传防控热点“地标”、火灾因子监测系统、自动化无人机机库巡护系统、基础通信保障服务、“林长制”管理-林草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等保升级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略) 搭建及项目验收交付工作,运行维护服务周期1年,并提交成果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且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略) 上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供应商应在投标前确保成为新疆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 (略) 站(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 (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 (略) ”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略) ,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略)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
地 址: (略) 新市 (略) 西六巷278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00号北晟商业广场2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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