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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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荔湾区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重点引入“新能源、新科技、新体验”等业态,构建“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时尚体验”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 (略) 产业标杆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0,305平方米(约210亩),用地性质M1,原有建筑面积85,391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22,057㎡,项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280,7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40,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42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37,746平方米,包括原有建筑改造建筑面积 91,286平方米,新建产业大楼(A-D四栋)建筑面积146,46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2,999平方米,包括新建地下室40,420平方米及连廊2,579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发建设,一阶段总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54万平方米,其地块内包含主厂房组团(用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滨江组团(用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692平方米)、煤棚组团(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产业大楼AB栋组团(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2万平方米)、办公楼组团(用地面积约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739平方米);二阶段(产业大楼CD栋组团)总用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级,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一级。总投资约*.63万元。(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结构加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市政实体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智能建筑检测、门窗幕墙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绿化检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检测、监测内容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根据《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 (略) 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774.967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4〕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资质。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4〕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
招标人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谢工、方工 联系电话 020-*-336
招标监督机构 (略)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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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荔湾区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重点引入“新能源、新科技、新体验”等业态,构建“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时尚体验”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 (略) 产业标杆园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40,305平方米(约210亩),用地性质M1,原有建筑面积85,391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22,057㎡,项目改造后总建筑面积为280,7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40,3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0,420平方米),其中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37,746平方米,包括原有建筑改造建筑面积 91,286平方米,新建产业大楼(A-D四栋)建筑面积146,46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2,999平方米,包括新建地下室40,420平方米及连廊2,579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本项目分两阶段开发建设,一阶段总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54万平方米,其地块内包含主厂房组团(用地面积约5.9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滨江组团(用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1692平方米)、煤棚组团(用地面积约2.2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约3.32万平方米)、产业大楼AB栋组团(用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22万平方米)、办公楼组团(用地面积约0.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739平方米);二阶段(产业大楼CD栋组团)总用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3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行政部门和报批报建批复为准)。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级,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一级。总投资约*.63万元。(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招标内容 广州1935(广州发电厂主厂区改造)项目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结构实体检测、结构加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市政实体检测、节能与绿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智能建筑检测、门窗幕墙检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防雷检测、绿化检测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检测、监测内容等。(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监测及检测技术服务内容需满足项目验收要求、施工过程需要及应满足相关部门的要求。) 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1)根据《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 (略) 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2)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3)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4)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774.967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4〕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或监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或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3.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资质。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由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提供,且承接监测任务的单位资质应满足要求,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 注:以上相关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质函〔2024〕10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 3.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3.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近二年(从2022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8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以承接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对应承接检测、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勘察资质以承接监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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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
招标人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谢工、方工 联系电话 02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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