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招标公告第二次01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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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招标公告第二次01第1包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2024-*(01)招标公告

现开展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的集中带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2.项目编号:2024-*(01)

二、项目基本情况

分组

序号

分组名称

意向采购

总量

(支;最小使用单位)

采购包划分

中标供应商数量

投标产品范围

投标产品技术要求

1

开放式/不含DEHP型/防针刺型

*

第1包

2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归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02 血管内输液器械”,二级产品类别为“07 血管内留置针”,管理类别为第三类。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通常由护套、导管组合件(包括导管、楔型物和导管座)、针头组合件(包括针管和针座)和透气塞组成,可带有防针刺装置,与输液器、输血器配套使用,可在静脉血管内留置一段时间,适用于穿刺并输入人体液体、采血。

2

开放式/不含DEHP型/普通型

*

注:

1.避光静脉留置针、透析用留置针和植入式给药装置留置 (略) 开关的静脉留置针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2.无针连接件,又称无针输液接头,一般由接口、 (略) (可选)组成。含无针连接件的产品可同时投标可拆卸与不可拆卸两种规格,但应在投标产品清单中标明无针连接件是否可拆卸,且价格保持一致。

3.投标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属于本次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并获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有效期内)。

4.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投标包号,但所投产品须涵盖目前临床在用的全部主流产品,提供的规格型号能够满足临床使用需求,且覆盖所投采购分包内的全部产品分组。

5.投标供应商须对包号中所有分组序号(分组名称)进行报价,分组序号(分组名称)中不同规格型号仅可报一个价格。

三、中标供应商数量:选取2家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印发后,投标供应商在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该文件所指的严重、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

(六)通过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是指提供医用耗材及伴随服务的生产企业(境外产品的全国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对于采购进口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明确的代理商参加,如相关代理商存在外资独资或控股情形,可由该代理商指定国内唯一经销商参与,并提供相应授权。)

2.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地区销售的、纳入采购品种范围内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国产产品的 (略) 的经营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大*地区唯一总代理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授权经销期限必须覆盖整个采购周期)和医疗器械注册人。

3.所投产品在国内生产注册,但投标企业为外资独资或控股性质,可由该企业指定国内唯一代理商参与,并提供相应授权。

4.投标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的 (略) 投标品牌产品的中标合同(或供货协议)或 (略) 至少3次结算发票。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一)注册及报名: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采 (略) http://**)分别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采 (略) http://**)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 (略) 进行注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供应商) (略) 报名的通知》,并在采 (略) 完成报名。

(二)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 8 时 30 分至 2024年 8月 5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从采 (略) (http://**)报名后,登录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模块自行下载文件。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海淀区。

八、信息发布渠道: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采 (略) (http:// 211.166.249.33)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吴老师

办公电话: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十、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 宋老师

办公电话:010-* 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 (略) ,海淀区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2024-*(01)招标公告

现开展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的集中带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2.项目编号:2024-*(01)

二、项目基本情况

分组

序号

分组名称

意向采购

总量

(支;最小使用单位)

采购包划分

中标供应商数量

投标产品范围

投标产品技术要求

1

开放式/不含DEHP型/防针刺型

*

第1包

2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归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14 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02 血管内输液器械”,二级产品类别为“07 血管内留置针”,管理类别为第三类。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通常由护套、导管组合件(包括导管、楔型物和导管座)、针头组合件(包括针管和针座)和透气塞组成,可带有防针刺装置,与输液器、输血器配套使用,可在静脉血管内留置一段时间,适用于穿刺并输入人体液体、采血。

2

开放式/不含DEHP型/普通型

*

注:

1.避光静脉留置针、透析用留置针和植入式给药装置留置 (略) 开关的静脉留置针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2.无针连接件,又称无针输液接头,一般由接口、 (略) (可选)组成。含无针连接件的产品可同时投标可拆卸与不可拆卸两种规格,但应在投标产品清单中标明无针连接件是否可拆卸,且价格保持一致。

3.投标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必须是属于本次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并获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有效期内)。

4.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投标包号,但所投产品须涵盖目前临床在用的全部主流产品,提供的规格型号能够满足临床使用需求,且覆盖所投采购分包内的全部产品分组。

5.投标供应商须对包号中所有分组序号(分组名称)进行报价,分组序号(分组名称)中不同规格型号仅可报一个价格。

三、中标供应商数量:选取2家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印发后,投标供应商在医用耗材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该文件所指的严重、特别严重的失信行为。

(六)通过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是指提供医用耗材及伴随服务的生产企业(境外产品的全国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对于采购进口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注册证明确的代理商参加,如相关代理商存在外资独资或控股情形,可由该代理商指定国内唯一经销商参与,并提供相应授权。)

2.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地区销售的、纳入采购品种范围内医用耗材的生产企业(国产产品的 (略) 的经营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大*地区唯一总代理企业,进口及港澳台产品的授权经销期限必须覆盖整个采购周期)和医疗器械注册人。

3.所投产品在国内生产注册,但投标企业为外资独资或控股性质,可由该企业指定国内唯一代理商参与,并提供相应授权。

4.投标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的 (略) 投标品牌产品的中标合同(或供货协议)或 (略) 至少3次结算发票。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一)注册及报名: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采 (略) http://**)分别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采 (略) http://**)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 (略) 进行注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供应商) (略) 报名的通知》,并在采 (略) 完成报名。

(二)获取时间:2024年7月30日 8 时 30 分至 2024年 8月 5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从采 (略) (http://**)报名后,登录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模块自行下载文件。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海淀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海淀区。

八、信息发布渠道: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采 (略) (http:// 211.166.249.33)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吴老师

办公电话: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十、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 宋老师

办公电话:010-* 010-*

地 址: (略) 海淀区

, (略)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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