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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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 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已由中国 (略) 以《 (略) 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3〕270号)文件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石化大道东侧创新路北侧地块。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0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工程[建设 1 套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包括 3 吨/年茂化合物单元和 15 吨/年硼化合物单元;新建 1 座半敞开式门式刚架结构厂房、1 座危化品库房和 1 座干粉间焚烧沙坑等]的施工总承包以及部分物资采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GC1或GCD]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4)本项目基础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总平面布置图(电子版)请向招标人获取。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石化大道东侧创新路北侧地块;

邮编:*;

联系人:王佳琪;

电话:022-*;

电子邮箱:wangjq521.*@*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

联系人:李萍/董敏;

电话:010-*/010-*;

电子邮箱:*@*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张健富*

电子邮箱

Zhangjf779.*@*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日

,天津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 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已由中国 (略) 以《 (略) 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3〕270号)文件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100%,招标人为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石化大道东侧创新路北侧地块。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00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工程[建设 1 套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包括 3 吨/年茂化合物单元和 15 吨/年硼化合物单元;新建 1 座半敞开式门式刚架结构厂房、1 座危化品库房和 1 座干粉间焚烧沙坑等]的施工总承包以及部分物资采购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GC1或GCD]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4)本项目基础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总平面布置图(电子版)请向招标人获取。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石化大道东侧创新路北侧地块;

邮编:*;

联系人:王佳琪;

电话:022-*;

电子邮箱:wangjq521.*@*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

联系人:李萍/董敏;

电话:010-*/010-*;

电子邮箱:*@*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张健富*

电子邮箱

Zhangjf779.*@*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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