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8亩双甸蔬菜基地土地招租公告第二次
16.28亩双甸蔬菜基地土地招租公告第二次
为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闲置浪费,拟将如东县双甸镇蔬菜基地国有存量用地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地块情况详见下表:
坐落地址 | 如东县双甸镇镇南村东和集团生态循环产业园 |
招租面积 | 16.28亩(*m2) |
租期 | 2023年12月30日前-2027年10月31日 |
租金 | 1300元/亩/年,年租金*元起租 |
竞租保证金 | 1000元 |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两种报名方式。有意承租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按以下联系方式打电话报名,或携带身份证至如东县城中 (略) 3号老党校3号楼二楼报名,报名者需将1000元竞租保证金缴至以下指定账户(不收现金),缴纳后视为成功报名。具体竞租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南通荣凯 (略)
开户行: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账号:*00
三、现场竞租
参照土地租金评估报告标准,以起始价1300元/亩/年,即年租金*元起租。本次现场竞租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租成功者,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者,我方将于竞租结束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年租金5%的标准收取,承租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除去由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一次性缴入指定账户。
承租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土地租金需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
1、竞租现场报价最高者,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承租,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2、现场竞租成功者签署成交确认书,但未按第四条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不予退还由竞租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
3、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后,未按第四条要求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为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的闲置浪费,拟将如东县双甸镇蔬菜基地国有存量用地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地块情况详见下表:
坐落地址 | 如东县双甸镇镇南村东和集团生态循环产业园 |
招租面积 | 16.28亩(*m2) |
租期 | 2023年12月30日前-2027年10月31日 |
租金 | 1300元/亩/年,年租金*元起租 |
竞租保证金 | 1000元 |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两种报名方式。有意承租者请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按以下联系方式打电话报名,或携带身份证至如东县城中 (略) 3号老党校3号楼二楼报名,报名者需将1000元竞租保证金缴至以下指定账户(不收现金),缴纳后视为成功报名。具体竞租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南通荣凯 (略)
开户行: 江苏银行如东支行
账号:*00
三、现场竞租
参照土地租金评估报告标准,以起始价1300元/亩/年,即年租金*元起租。本次现场竞租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租成功者,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竞租成功者,我方将于竞租结束起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按土地年租金5%的标准收取,承租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除去由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一次性缴入指定账户。
承租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土地租金需在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缴入指定账户。
五、违约责任
1、竞租现场报价最高者,后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承租,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2、现场竞租成功者签署成交确认书,但未按第四条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不予退还由竞租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
3、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剩余履约保证金后,未按第四条要求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承租,不予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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