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已经由辽宁省· (略) ·和平区备案。以沈和审批发备字【2024】2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略) 和平区白塔堡河-2地块,东至用地界限, (略) , (略) ,北至用地界限。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拟开展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塔堡河2地块,用地面积为*.20㎡,总建筑面积约*.84㎡。建设住宅、商业、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居家养老、幼儿园等。(详见招标文件)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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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30日 开工至 2026年10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并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级]并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格要求。①须具有下列1)或2)或3)项要求: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3)同时具有a和b和c资质:a.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b.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级资质;c.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资质;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③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②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③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④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①、②、③或单独具备④项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①、②、③或单独具备④业绩要求。①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④具有工程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4、信誉要求:4.1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提供信誉承诺书。5、其他要求:5.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5.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名,勘察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1名,施工员4名,专职安全员3名,质检(量)员4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证书。6、计划工期:2024年08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计792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全部设计、施工截止,并完成验收及移交为止。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7、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满足施工、验收的需要。(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 (略) 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略) 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接收异议的方式:网络递交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联系单位:辽宁天泓 (略) ,联系人:赵红梅,联系电话:024-*, 通讯地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 (略) 、辽宁省招标 (略) 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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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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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已经由辽宁省· (略) ·和平区备案。以沈和审批发备字【2024】2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白塔堡河-2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略) 和平区白塔堡河-2地块,东至用地界限, (略) , (略) ,北至用地界限。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拟开展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塔堡河2地块,用地面积为*.20㎡,总建筑面积约*.84㎡。建设住宅、商业、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居家养老、幼儿园等。(详见招标文件)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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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8月30日 开工至 2026年10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勘察·综合类·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并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级]并且[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级]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并明确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方为代表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与解除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项资格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资格要求。①须具有下列1)或2)或3)项要求: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级;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3)同时具有a和b和c资质:a.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b.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设计*级资质;c.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资质;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③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以下①、②、③、④项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任命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任命书由牵头人出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担任。②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③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④施工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备①、②、③或单独具备④项业绩要求,或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备①、②、③或单独具备④业绩要求。①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③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④具有工程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均可。4、信誉要求:4.1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2提供信誉承诺书。5、其他要求:5.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5.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1名,勘察负责人1名,设计负责人1名,施工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工程师1名,施工员4名,专职安全员3名,质检(量)员4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以上人员均应持有相应执业或资格证书。6、计划工期:2024年08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计792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全部设计、施工截止,并完成验收及移交为止。节点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7、质量标准:(1)勘察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满足设计、施工和验收需要。(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满足施工、验收的需要。(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采购人要求,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 (略) 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 (略) 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接收异议的方式:网络递交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联系单位:辽宁天泓 (略) ,联系人:赵红梅,联系电话:024-*, 通讯地址: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2.异议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要求。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 (略) 、辽宁省招标 (略) 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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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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