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1182破1号江苏华威特种构件有限公司、江苏华威线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威电气化铁路器材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案关于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与核查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苏1182破1号江苏华威特种构件有限公司、江苏华威线路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威电气化铁路器材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案关于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与核查的公告

关于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与核查的公告

各位职工:

江苏 (略) 、江苏华威 (略) 、江苏华威电 (略) 等三家公司先后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的有关 (略) ,并进行职工债权的统计与审查工作。

管理人于2023年5月、 (略) 账面记载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两轮公示,征求职工意见。收到的反馈意见包括施工队工人劳动关系认定、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计提绩效工资以及高管人员的平均工资等问题。管理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 (略) 留守人针对职工提交的书面异议进行了复核,意见如下:

1、外包安装队工人不属于职工范围,安装费部分不认定为职工债权。

2、补记的行政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缺乏考核依据,不予认定为职工债权。

3、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自公司出现大量欠付职工工资的情形起,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欠付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债权。

现将调整后的职工债权依法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期限为**日至8月2日。请各位职工认真查阅《江苏华 (略) 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表》,如对表中所载本人或其他人的债权金额有异议的,请在**日前填写《职工债权核查异议书》(附格式文本),与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管理人。管理人与审计单位将依法进行复查。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或仅提出书面异议但未提交证据材料, (略) 诉讼的,将视为对本轮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 (略) 管理人

江苏华威 (略) 管理人

江苏华威电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孔律师*;

审计单位联系人:黄会计*;

管理人地址: (略) 润州区南徐大道60号商务A区D座20楼


附件
关于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与核查的公告-附公示表.pdf 下载
,江苏

关于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与核查的公告

各位职工:

江苏 (略) 、江苏华威 (略) 、江苏华威电 (略) 等三家公司先后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间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破产法的有关 (略) ,并进行职工债权的统计与审查工作。

管理人于2023年5月、 (略) 账面记载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两轮公示,征求职工意见。收到的反馈意见包括施工队工人劳动关系认定、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计提绩效工资以及高管人员的平均工资等问题。管理人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 (略) 留守人针对职工提交的书面异议进行了复核,意见如下:

1、外包安装队工人不属于职工范围,安装费部分不认定为职工债权。

2、补记的行政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缺乏考核依据,不予认定为职工债权。

3、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自公司出现大量欠付职工工资的情形起,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欠付工资的,按企业平均工资计算职工债权。

现将调整后的职工债权依法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期限为**日至8月2日。请各位职工认真查阅《江苏华 (略) 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表》,如对表中所载本人或其他人的债权金额有异议的,请在**日前填写《职工债权核查异议书》(附格式文本),与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管理人。管理人与审计单位将依法进行复查。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或仅提出书面异议但未提交证据材料, (略) 诉讼的,将视为对本轮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 (略) 管理人

江苏华威 (略) 管理人

江苏华威电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管理人联系人:王律师*,孔律师*;

审计单位联系人:黄会计*;

管理人地址: (略) 润州区南徐大道60号商务A区D座20楼


附件
关于职工债权第三轮公示与核查的公告-附公示表.pdf 下载
,江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