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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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服务分公司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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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
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供货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附网站查询截图);
3.5.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
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3.5.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
函原件);
3.5.6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与本磋商项目。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服务
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GCZX-2024-2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服
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元
,招标人为宁夏同元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
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
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的产品代理销售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并具有与本磋商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且制造商与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磋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
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供货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
网站查询截图);
3.5.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3.5.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
件);
3.5.6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磋商项目。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30日至20
24年8月6日18:00: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业绩材料、 (略) 站截图,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
*@*q.com,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供应商发送后,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报名情况,以确保获取磋商文件
,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
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金凤 (略) 175号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419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金凤 (略) 175号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419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同元 (略) 综合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同元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175号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9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西航 (略)
地 址: (略) 胡商国际商贸城4栋2楼
联 系 人: 任海萍 代志燕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
巡逻机器人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
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同元 (略) ,项目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
务巡逻机器人服务采购
2.2采购编号:XHGCZX-2024-26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00元
2.5采购内容:采购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1台。
2.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的产品代理销售
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并具有与本磋商项
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且制造商与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磋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
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供货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附网站查询截图);
3.5.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
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3.5.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
函原件);
3.5.6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与本磋商项目。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30日至20
24年8月6日18:00: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业绩材料、 (略) 站截图,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
*@*q.com,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供应商发送后,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报名情况,以确保获取磋商文
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
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8月14日15时 00分。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 (略) 175号宁夏同元交通资
(略) 419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为宁夏同元 (略) 综合办公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同元 (略)      
地址: (略) 金凤 (略) 175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95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西航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胡商国际商贸城4栋2楼           
联系人:任海萍 代志燕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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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
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供货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附网站查询截图);
3.5.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
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3.5.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
函原件);
3.5.6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与本磋商项目。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服务
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GCZX-2024-26)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服
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元
,招标人为宁夏同元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
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
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的产品代理销售权,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并具有与本磋商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且制造商与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磋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
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供货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
网站查询截图);
3.5.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3.5.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
件);
3.5.6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
磋商项目。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30日至20
24年8月6日18:00: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业绩材料、 (略) 站截图,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
*@*q.com,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供应商发送后,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报名情况,以确保获取磋商文件
,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文
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金凤 (略) 175号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419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金凤 (略) 175号宁夏同元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419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同元 (略) 综合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同元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175号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9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西航 (略)
地 址: (略) 胡商国际商贸城4栋2楼
联 系 人: 任海萍 代志燕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
巡逻机器人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
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同元 (略) ,项目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宁夏同元 (略) (略) 智能服
务巡逻机器人服务采购
2.2采购编号:XHGCZX-2024-26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预算金额:*.00元
2.5采购内容:采购智能服务巡逻机器人1台。
2.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的产品代理销售
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并具有与本磋商项
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且制造商与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磋商。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
3.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
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供货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附网站查询截图);
3.5.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当事人
名单、在“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附网站查询截图);
3.5.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
函原件);
3.5.6无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与本磋商项目。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24年7月30日至20
24年8月6日18:00:00前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业绩材料、 (略) 站截图,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
*@*q.com,内容不齐全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供应商发送后,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报名情况,以确保获取磋商文
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版的竞争性磋商
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8月14日15时 00分。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金凤 (略) 175号宁夏同元交通资
(略) 419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为宁夏同元 (略) 综合办公室。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同元 (略)      
地址: (略) 金凤 (略) 175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95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西航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胡商国际商贸城4栋2楼           
联系人:任海萍 代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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