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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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明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6.788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总投资106.78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 (略) 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 (略) 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00:00至**日(法定节假日均可)18:00:00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4.2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 (略) (*)。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福建豪泰欣 (略) 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豪泰欣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化支行,账号:*01902)等信息,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福建豪泰欣 (略) 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体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福建豪泰欣 (略) 的电子邮箱(*@*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2.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小写:¥2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五星路79号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明强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 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598-*


开标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 (略) 明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6.788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区河道排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总投资106.78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 (略) 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 (略) 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8:00:00至**日(法定节假日均可)18:00:00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870-5191。

4.2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 (略) (*)。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福建豪泰欣 (略) 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豪泰欣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化支行,账号:*01902)等信息,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福建豪泰欣 (略) 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体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福建豪泰欣 (略) 的电子邮箱(*@*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2.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小写:¥21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五星路79号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明强 (略)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6号宁阳御景1幢509室 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系电话:0598-*


开标地点: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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