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向社会征集承办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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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向社会征集承办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公告

   (略) 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 (略)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南人综〔2019〕16号)等规定,现向全社会征集有意愿承办工伤预防项目的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经济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

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职业健康危害企业。

  二、工伤预防项目主要内容

1.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知识和预防职业病等内容的宣传。

2.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对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知识、技能培训,以及对工伤保险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

三、符合申报条件单位

(略) 内行业协会, (略) 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重点领域行业内的大中型企业,具备 (略) 内社会经济组织、培训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合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两年以上 (略) 场信誉;(三)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四)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五)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预防项目开展形式与定价标准

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经费,申办单位组织实施。行业协会与大中型企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一)工伤预防项目开展形式

1.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申办的项目面向本行业与本企业,可直接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直接实施的,应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2. 面向全社会及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项目由人社、卫健、应急管理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实施机构,组织推动项目实施。

(二)工伤预防项目定价标准

1. 宣传类项目 

(1)宣传道具:横幅、展板、扩音器、LED显示屏、桌子、椅子、宣传册等,按市场实际价格测算。

(2)人力成本:按本地区通常的用工报酬为标准计算。

2. 培训类项目

(1)培训用品:教材教具、纸张、笔、笔记本等,按市场实际价格计算。

(2)场地成本:项目实施机构自身无培训场所,需租用其他场地的,按实际租金费用(含水电费等)结算。

(3)交通成本:装运宣传道具和人员的 (略) 场价格计算。

(4)人力成本:外聘老师费用参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参训人员与保障人员费用以人为单位,包括住宿费、 (略) 场实际价格计算。

3. 项目实施结束后,按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相关规定提供结算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请工伤预防项目的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方式、经费计划、实施时间、绩效目标、检查验收等内容。其中,绩效目标应当包含“培训对象满意度”“预防知识技能掌握情况”两项核心指标。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于**日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联系人:余辉,联系电话:0599—*。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略) 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 (略) 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南人综〔2019〕16号)等规定,现向全社会征集有意愿承办工伤预防项目的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经济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2025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

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职业健康危害企业。

  二、工伤预防项目主要内容

1.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知识和预防职业病等内容的宣传。

2.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对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知识、技能培训,以及对工伤保险经办人员的政策培训。

三、符合申报条件单位

(略) 内行业协会, (略) 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重点领域行业内的大中型企业,具备 (略) 内社会经济组织、培训机构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遵守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合法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从事相关宣传、培训业务两年以上 (略) 场信誉;(三)具备相应的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专业人员;(四)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五)依法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预防项目开展形式与定价标准

工伤预防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经费,申办单位组织实施。行业协会与大中型企业开展工伤预防项目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一)工伤预防项目开展形式

1.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申办的项目面向本行业与本企业,可直接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直接实施的,应当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2. 面向全社会及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项目由人社、卫健、应急管理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实施机构,组织推动项目实施。

(二)工伤预防项目定价标准

1. 宣传类项目 

(1)宣传道具:横幅、展板、扩音器、LED显示屏、桌子、椅子、宣传册等,按市场实际价格测算。

(2)人力成本:按本地区通常的用工报酬为标准计算。

2. 培训类项目

(1)培训用品:教材教具、纸张、笔、笔记本等,按市场实际价格计算。

(2)场地成本:项目实施机构自身无培训场所,需租用其他场地的,按实际租金费用(含水电费等)结算。

(3)交通成本:装运宣传道具和人员的 (略) 场价格计算。

(4)人力成本:外聘老师费用参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标准;参训人员与保障人员费用以人为单位,包括住宿费、 (略) 场实际价格计算。

3. 项目实施结束后,按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相关规定提供结算材料。

五、申报材料

申请工伤预防项目的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应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方式、经费计划、实施时间、绩效目标、检查验收等内容。其中,绩效目标应当包含“培训对象满意度”“预防知识技能掌握情况”两项核心指标。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单位于**日前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联系人:余辉,联系电话:0599—*。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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