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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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司法部、住建部《关于开展 (略) 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14号)、省司法厅、省住建厅转发司法部、住建部《关于开展 (略) 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司通【2018】7号)文件精神, (略) 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略) 管理局拟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应诉等服务。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公布如下,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与竞聘。

一、法律顾问职责

(一)为本单位起草重要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本单位重大法律事务和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三)协助办理涉及本单位的民事、行政案件:

1.选派1名律师作为驻场律师,每周工作不少于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八小时。负责与所在律所的沟通联络;现场办理法律相关事务。驻场律师可以委派能胜任工作的律师助理常驻我局工作。

2.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案件执行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民事诉讼的全程代理服务和出庭应诉。

3.熟悉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协助本单位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

(四)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并就以本单位名义对外订立的行政协议、民商事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五)参与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提供法制宣传与培训服务。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法制培训,提升执法队*执法水平。

(七)提供法律援助。为在执法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的执法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

(八) (略) 管理类的法律服务事项。

经选聘确定后,本单位将与受聘单位签署合同,合同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续签不超过二年。服务费用9.8万元/年;法律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合同正式确定。

二、参聘条件要求

(一)对参聘律所的要求

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法律人才力量,具有熟悉行政法规的律师团队,能够应对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问题。

(二)对驻场律师的要求

政治素质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三年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熟悉行政立法和住建领域执法。如发现驻场律师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本单位可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

三、参聘所需材料

(一)律所基本情况;

(二)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业绩和从事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

(三)拟作为本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

(四)根据本方案中的法律顾问职责以及参聘条件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与工作量;

(五)律所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及驻场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的说明。

四、选聘工作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有参与意向的律所根据本单位提出的条件,事先准备相关材料。本单位汇总竞聘资料并会同相关单位根据律所基本情况、以往业绩、服务团队情况、承诺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评选。必要时,可邀请候选律所拟驻场律师进行现场竞聘面试。

五、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日前将竞聘材料一式三份(每份不超过10页,附电子版)邮寄至本单位政策法规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国华路39号, (略) 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56-*。

电子邮箱:*@*63.com

(略) 管理局

**日

附件: (略) 管理局法律顾问所申请表.docx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司法部、住建部《关于开展 (略) 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14号)、省司法厅、省住建厅转发司法部、住建部《关于开展 (略) 管理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司通【2018】7号)文件精神, (略) 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略) 管理局拟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应诉等服务。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公布如下,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与竞聘。

一、法律顾问职责

(一)为本单位起草重要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二)对本单位重大法律事务和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三)协助办理涉及本单位的民事、行政案件:

1.选派1名律师作为驻场律师,每周工作不少于五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八小时。负责与所在律所的沟通联络;现场办理法律相关事务。驻场律师可以委派能胜任工作的律师助理常驻我局工作。

2.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案件执行以及与业务相关的民事诉讼的全程代理服务和出庭应诉。

3.熟悉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协助本单位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

(四)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并就以本单位名义对外订立的行政协议、民商事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进行起草、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

(五)参与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六)提供法制宣传与培训服务。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定期进行法制培训,提升执法队*执法水平。

(七)提供法律援助。为在执法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的执法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服务。

(八) (略) 管理类的法律服务事项。

经选聘确定后,本单位将与受聘单位签署合同,合同期为1年,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续签不超过二年。服务费用9.8万元/年;法律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合同正式确定。

二、参聘条件要求

(一)对参聘律所的要求

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法律人才力量,具有熟悉行政法规的律师团队,能够应对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问题。

(二)对驻场律师的要求

政治素质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三年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熟悉行政立法和住建领域执法。如发现驻场律师不能适应工作要求,本单位可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

三、参聘所需材料

(一)律所基本情况;

(二)以往业绩,特别是从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业绩和从事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业绩;

(三)拟作为本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

(四)根据本方案中的法律顾问职责以及参聘条件要求,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与工作量;

(五)律所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及驻场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的说明。

四、选聘工作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有参与意向的律所根据本单位提出的条件,事先准备相关材料。本单位汇总竞聘资料并会同相关单位根据律所基本情况、以往业绩、服务团队情况、承诺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评选。必要时,可邀请候选律所拟驻场律师进行现场竞聘面试。

五、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日前将竞聘材料一式三份(每份不超过10页,附电子版)邮寄至本单位政策法规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开发区国华路39号, (略) 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0556-*。

电子邮箱:*@*63.com

(略) 管理局

**日

附件: (略) 管理局法律顾问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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