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东丰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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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丰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和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培育不低于270人,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不低于30人。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达到90%以上,参训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县14个乡镇。

  三、补助对象

  具备培训资质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四、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额度和省分配培训任务,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省内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省外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

  五、重点工作

  (一)种养加能手技术技能培训,培训目标220人。聚焦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技能分品种、分技术、分阶段开展培训。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智慧)农业发展,开展设施种(养)植标准化园区(场)及综合种养、循环农业等技术培训。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技术培训。线下培训不少于48课时,线上培训8课时。

  (二)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培训目标50人。围绕粮油全产业链技能需要,对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开展急需、短板技能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含无人机飞手)、农机大户和农机(航化)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等为重点,聚焦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线下培训不少于56课时,线上培训24课时。

  (三)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培训,培训目标30人。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田间管理、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培训对象。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产业结构布局、农民需求等合理划分培训类型、分解培训任务,培训机构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遴选学员,优先将从事粮食(含大豆)生产的农民纳入培训对象。2023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4年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

  (二)优选师资教材。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倡导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土专家师资结构,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开发线上精品课程和农民科技教育、农技推广地方区域特色教材。

  (三)创新培育方式。根据培训层次、类型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特点及规律,优化理论教学、实台开展在线学。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培训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综合素养课程不少于4课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七、资金管理

  (一)明确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需求调查和管理、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食宿交通、跟踪服务、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培训资金不直接分发给学员个人,不列支招投标费用。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班次,不列支食宿费用。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跟踪服务留存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留存后续跟踪指导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培训费的使用可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吉财党群〔2019〕16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党群〔2017〕105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强化资金监管。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整合他用。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 (略) 。各培训机构要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落实责任和要求。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班级管理制度。每个培训班配备1—2名班主任,维持良好的班级秩序,规范学员行为。建立培训台账制度。对学员实名登记,培训各项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建立档案制度。将工作方案、培育计划、文件等相关资料,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做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建档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及保障措施,培训期间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现场、交通出行等各环节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经验、好案例。加大招生宣传、项目实施及培训成效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如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点击下载附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东丰县名额分解表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2号)和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培育不低于270人,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不低于30人。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达到90%以上,参训学员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县14个乡镇。

  三、补助对象

  具备培训资质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

  四、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补助资金额度和省分配培训任务,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省内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省外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

  五、重点工作

  (一)种养加能手技术技能培训,培训目标220人。聚焦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技能分品种、分技术、分阶段开展培训。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智慧)农业发展,开展设施种(养)植标准化园区(场)及综合种养、循环农业等技术培训。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技术培训。线下培训不少于48课时,线上培训8课时。

  (二)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培训目标50人。围绕粮油全产业链技能需要,对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开展急需、短板技能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含无人机飞手)、农机大户和农机(航化)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等为重点,聚焦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线下培训不少于56课时,线上培训24课时。

  (三)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培训,培训目标30人。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田间管理、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培训对象。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产业结构布局、农民需求等合理划分培训类型、分解培训任务,培训机构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遴选学员,优先将从事粮食(含大豆)生产的农民纳入培训对象。2023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4年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

  (二)优选师资教材。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倡导专家教授+农技推广人员+土专家师资结构,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开发线上精品课程和农民科技教育、农技推广地方区域特色教材。

  (三)创新培育方式。根据培训层次、类型和农民教育培训的特点及规律,优化理论教学、实台开展在线学。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培训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综合素养课程不少于4课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七、资金管理

  (一)明确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培训需求调查和管理、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食宿交通、跟踪服务、学员学习考察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培训资金不直接分发给学员个人,不列支招投标费用。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班次,不列支食宿费用。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跟踪服务留存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留存后续跟踪指导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培训费的使用可参照《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吉财党群〔2019〕16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党群〔2017〕105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二)强化资金监管。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整合他用。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 (略) 。各培训机构要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及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落实责任和要求。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班级管理制度。每个培训班配备1—2名班主任,维持良好的班级秩序,规范学员行为。建立培训台账制度。对学员实名登记,培训各项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建立档案制度。将工作方案、培育计划、文件等相关资料,资金预算和实际支出记录以及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的影像资料等分类归档立卷。做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建档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及保障措施,培训期间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现场、交通出行等各环节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经验、好案例。加大招生宣传、项目实施及培训成效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如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点击下载附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东丰县名额分解表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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