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方举办昆明市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方举办昆明市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标(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的要求,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 (略) 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 (略) 财政局审核,现将购买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7日,联系电话:0871——*。
附件: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 (略) 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 (略) 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
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工作部署和我委工作计划,我委为进一步推动“三项计划”实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A0802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及“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意见”落实落细,创新推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昆明当好“六个排头兵”、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 (略) 。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省民族宗 (略) 本级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承接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承接方需具有相关的行业资质或认证,具有较高的承接水准及政策水准,在观点或方法及活动举办、文化服务上具有独创之处;
(七)结合活动主题与实证分析,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合作意识,在活动执行中,面对突发问题能快速、合理、科学的处理;
(八)能够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建立紧急响应机制,提前预警,在活动举办中不会因为无法预料的问题而收到干扰;
(九)承接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高效完成工作,确保活动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2024年下半年圆满完成活动启动仪式。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和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范围,由市民族宗教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标(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的要求,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 (略) 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 (略) 财政局审核,现将购买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7日,联系电话:0871——*。
附件: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 (略) 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委托第三 (略) 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
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省民族宗教委2024年工作部署和我委工作计划,我委为进一步推动“三项计划”实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昆财综〔2022〕46 号)文件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A0802 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举办实施“三项计划”系列活动暨“悦耳之音”主题文化活动启动仪式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及“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意见”落实落细,创新推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昆明当好“六个排头兵”、推进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 (略) 。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2024年省民族宗 (略) 本级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承接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承接方需具有相关的行业资质或认证,具有较高的承接水准及政策水准,在观点或方法及活动举办、文化服务上具有独创之处;
(七)结合活动主题与实证分析,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合作意识,在活动执行中,面对突发问题能快速、合理、科学的处理;
(八)能够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建立紧急响应机制,提前预警,在活动举办中不会因为无法预料的问题而收到干扰;
(九)承接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高效完成工作,确保活动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2024年下半年圆满完成活动启动仪式。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和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范围,由市民族宗教委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略)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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