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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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招标公告

辽宁国信 (略)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招标编号:LNGX-*)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二、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完成修复总面积 1630.34ha,整治修复岸线长度 2951.90m,其中修复砂质岸线 1287m、生态护岸 1664.90m;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1555.22ha,其中保育和种植盐沼植被面积269.69ha、浒苔防治面积1006.83ha。针对上述内容拟委托1家服务机构提供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三、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市财政资金,已落实。估算价:*元。

五、 服务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85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 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可在中国海域 (略) (全国 (略) )查询;

3. 项目负责人须可在中国海域 (略) (全国 (略) )查询;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07月30日16:00起至2024年08月05日17:00止。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传投标文件。

3.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4. (略) 址:http://**。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 (略) 、辽宁省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04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 (略)

联系地址: (略) 站 (略) 7-12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417-*

传真:0417-*

电子信箱:*@*63.com




来源: 时间:2024-07-30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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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招标公告

辽宁国信 (略)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招标编号:LNGX-*)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二、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完成修复总面积 1630.34ha,整治修复岸线长度 2951.90m,其中修复砂质岸线 1287m、生态护岸 1664.90m;整治修复滨海湿地面积1555.22ha,其中保育和种植盐沼植被面积269.69ha、浒苔防治面积1006.83ha。针对上述内容拟委托1家服务机构提供海域使用技术咨询与论证服务。

三、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市财政资金,已落实。估算价:*元。

五、 服务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85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 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可在中国海域 (略) (全国 (略) )查询;

3. 项目负责人须可在中国海域 (略) (全国 (略) )查询;

4.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07月30日16:00起至2024年08月05日17:00止。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在“辽宁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传投标文件。

3.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4. (略) 址:http://**。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十、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 (略) 、辽宁省公共 (略)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站前区辽河大街东14-5号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041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 (略)

联系地址: (略) 站 (略) 7-12号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417-*

传真: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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