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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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服务 (略) (略) 府路517号电信中心区大楼2楼面积约350平方米带装修场地租赁及相关水电、巡检维修、清洁保养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概况
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是“ (略) 智慧旅游示范试点项目一期工程”硬件建设和运维服务的内容之一,项目所 (略) (略) 府路517号电信中心区大楼2楼,面积约350平方米,场地归属单位为 (略) 温州分公司,项目内容为带装修场地租赁及相关水电、巡检维修、清洁保养等服务。该项目2023-2024年度服务期将于**日到期,现需继续对该项目2024-2025年度服务进行采购。
2、单一供应商理由
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为“ (略) 智慧旅游示范试点项目一期工程”硬件建设和运维服务的内容之一,项目所在 (略) (略) 府路517号电信中心区大楼2楼,场地归属单位为 (略) 温州分公司。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全市文旅视频会议系统、智慧文旅展示厅均部署在该场地内,如后续变更场地,相关硬件设备(大屏幕显示系统、DLP投影单元、控制及扩声系统、UPS电源、机房精密空调、综合布线等配套设施)、视频会议系统(MCU、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及软件和录播服务器、视频显示及视频会议控制系统等)、智慧文旅展示厅(旅游互动屏、展示设备)等在变更期内将无法正常使用, (略) 文旅视频会议、文旅大脑等链路中断,互联互通全部停顿, (略) 文旅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因原DLP大屏、展示设备、装修等均为定制化产品,场地变更搬迁将造成场地装修全部报废,原有大部分设备设施设施将不能重新使用,造成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号文)》第四条第一款“(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建议该项目向 (略) 温州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温州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府路517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论证专家名单:张霞慧、管乐、程飞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府路517号中心区电信大楼2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 (略) 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服务 (略) (略) 府路517号电信中心区大楼2楼面积约350平方米带装修场地租赁及相关水电、巡检维修、清洁保养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概况
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是“ (略) 智慧旅游示范试点项目一期工程”硬件建设和运维服务的内容之一,项目所 (略) (略) 府路517号电信中心区大楼2楼,面积约350平方米,场地归属单位为 (略) 温州分公司,项目内容为带装修场地租赁及相关水电、巡检维修、清洁保养等服务。该项目2023-2024年度服务期将于**日到期,现需继续对该项目2024-2025年度服务进行采购。
2、单一供应商理由
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为“ (略) 智慧旅游示范试点项目一期工程”硬件建设和运维服务的内容之一,项目所在 (略) (略) 府路517号电信中心区大楼2楼,场地归属单位为 (略) 温州分公司。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全市文旅视频会议系统、智慧文旅展示厅均部署在该场地内,如后续变更场地,相关硬件设备(大屏幕显示系统、DLP投影单元、控制及扩声系统、UPS电源、机房精密空调、综合布线等配套设施)、视频会议系统(MCU、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及软件和录播服务器、视频显示及视频会议控制系统等)、智慧文旅展示厅(旅游互动屏、展示设备)等在变更期内将无法正常使用, (略) 文旅视频会议、文旅大脑等链路中断,互联互通全部停顿, (略) 文旅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因原DLP大屏、展示设备、装修等均为定制化产品,场地变更搬迁将造成场地装修全部报废,原有大部分设备设施设施将不能重新使用,造成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2024-2025年度温州智慧文旅数据中心场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1〕2号文)》第四条第一款“(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建议该项目向 (略) 温州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温州分公司

地址: (略) (略) 府路517号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论证专家名单:张霞慧、管乐、程飞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府路517号中心区电信大楼2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 (略) 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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