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公示
关于博罗县龙溪街道经济发展公司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的公示
我局收到博罗县 (略) 提出的办理博罗县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博罗县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
博罗县 (略)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龙溪街道岐岗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段(土名)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4)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4年5月14日经十七届博罗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4-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证载面积*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5平方米,容积率≥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其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厂房及仓库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2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
博罗县 (略) 厂区总平面方案的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2栋1层厂房和2栋5层厂房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证载用地面积*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7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系数70.1%,绿地率10.1%,机动车停车位99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耐火等级二级。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
附件:博罗县 (略)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公示图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
我局收到博罗县 (略) 提出的办理博罗县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博罗县 (略) 厂区总平面规划方案。
博罗县 (略) 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龙溪街道岐岗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位于大段(土名)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4)博罗县不动产权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于2024年5月14日经十七届博罗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24-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证载面积*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5平方米,容积率≥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总用地面积比例≤7%(其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厂房及仓库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2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
博罗县 (略) 厂区总平面方案的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2栋1层厂房和2栋5层厂房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证载用地面积*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0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7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系数70.1%,绿地率10.1%,机动车停车位99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类,耐火等级二级。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
附件:博罗县 (略)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公示图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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