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江之心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第二轮征集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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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江之心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第二轮征集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CTGYL-*-1

受福州 (略) 委托,福州城 (略) 面向全社会招募合作供应商,入选供应商库并非是采购承诺,对未入选供应商或入选供应商库后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被采用,征集单位及征集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解释及赔偿责任。

1、征集要求

1.1、预包装食品类(增补)

1.2、合作要求:应征人务必具备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产品业绩;入选后未能达到征集单位要求的超过三次(含),则清退出库。

1.3、合作期限: 3年,从入选供应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1.4、合作范围:福州 (略) 所有业务经营范围内承接的项目。

2、应征人资格要求

2.1.应征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信誉要求:近三年(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在公开媒介发布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公开媒介发布公告之日),下同)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

2.3.应征人应在征集文件要求的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应征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说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征集人于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应征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应征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否决其应征文件。

2.4应征人近三年完成所投合作类别的“类似业绩”要求:1个; “类似业绩”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复印件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该业绩项目的发票复印件),若上述证明材料还无法体现项目特征属性的,应征人还应提供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否决其应征文件。

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入库,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3、评审办法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应征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2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要求的应征人均为合格应征人,入选所投合作类别供应商库内。若合作类别中存在没有供应商入库的情形,该项合作类别入库程序终止;若合作类别中存在仅有1家或2家入库的情形,该项合作类别入库程序继续执行,征集人有权在次选定方式委托时,增补入库名单外的其他供应商。

3.3评审委员会成员3人。

4、项目委托方式

预包装食品类(增补)。经征集单位采取《入库名单》中二次选定方式委托,服务内容、标准、费用按具体项目情况另行在选定文件中约定。

增补类别特征:

4.1预包装食品类(增补)桶装水、包装饮用水、蔬菜、水果、肉类及其制品、水产、蛋类、奶制品、干货、粮油、零食、速食、罐头、饮料、调味品、食品加工原料、乳制品、熟食、即食坚果、冻肉、冻海鲜、冷冻面点、冷冻烘焙食品、冷冻半成品、微波食品等;

5、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 (略) 支付,支付标准按入库企业的入库类别数量收取,每个类别800元,于入选供应商通知书发放前付清。

6、征集文件及应征材料的提交

6.1、凡有意参加应征者,请于2024730日至20248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购买文件。(仅接受现场报名,购买。)

6.2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3递交应征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81293000,提交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注:征集单位和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应征材料,其余时间不接受应征材料。

【温馨提示:榕发商务中心不允许外部车辆进入,请各应征人自行安排,进入榕发商务中心须在一楼办理登记并电话确认,请各应征人预留办理时间以免迟到】

应征文件含:1、企业应征申请书,2、应征企业基本情况表,3、类似业绩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其他等,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应征人单位公章,否则材料不予认可。

8、应征人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存在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刻剔除,不得再参与征集人组织的所有竞价活动。

9、于应征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征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文件进行评审,合格的企业入选相应类别的供应商库,并按规定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结果公告期限为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0、应征材料份数及包封要求:

10.1应征材料纸质材料一正两副,可编辑的电子档(U盘)一份,纸质材料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密封提交,电子档(U盘)密封提交,封口处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正本与副本、电子档(U盘)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注:(1)电子档内容与应征材料正本一致。(2)电子档包括应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公章)及可编辑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11、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福州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广场1号楼7层05单元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6楼

电话:0591-*

联系人:王工、阳工

监督部门:福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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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TGYL-*-1

受福州 (略) 委托,福州城 (略) 面向全社会招募合作供应商,入选供应商库并非是采购承诺,对未入选供应商或入选供应商库后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被采用,征集单位及征集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解释及赔偿责任。

1、征集要求

1.1、预包装食品类(增补)

1.2、合作要求:应征人务必具备营业执照以及相关产品业绩;入选后未能达到征集单位要求的超过三次(含),则清退出库。

1.3、合作期限: 3年,从入选供应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

1.4、合作范围:福州 (略) 所有业务经营范围内承接的项目。

2、应征人资格要求

2.1.应征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信誉要求:近三年(近三年是指自本项目在公开媒介发布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项目在公开媒介发布公告之日),下同)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

2.3.应征人应在征集文件要求的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应征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说明: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征集人于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应征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应征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否决其应征文件。

2.4应征人近三年完成所投合作类别的“类似业绩”要求:1个; “类似业绩”应提供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复印件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该业绩项目的发票复印件),若上述证明材料还无法体现项目特征属性的,应征人还应提供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否决其应征文件。

注: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入库,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3、评审办法

3.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应征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2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要求的应征人均为合格应征人,入选所投合作类别供应商库内。若合作类别中存在没有供应商入库的情形,该项合作类别入库程序终止;若合作类别中存在仅有1家或2家入库的情形,该项合作类别入库程序继续执行,征集人有权在次选定方式委托时,增补入库名单外的其他供应商。

3.3评审委员会成员3人。

4、项目委托方式

预包装食品类(增补)。经征集单位采取《入库名单》中二次选定方式委托,服务内容、标准、费用按具体项目情况另行在选定文件中约定。

增补类别特征:

4.1预包装食品类(增补)桶装水、包装饮用水、蔬菜、水果、肉类及其制品、水产、蛋类、奶制品、干货、粮油、零食、速食、罐头、饮料、调味品、食品加工原料、乳制品、熟食、即食坚果、冻肉、冻海鲜、冷冻面点、冷冻烘焙食品、冷冻半成品、微波食品等;

5、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 (略) 支付,支付标准按入库企业的入库类别数量收取,每个类别800元,于入选供应商通知书发放前付清。

6、征集文件及应征材料的提交

6.1、凡有意参加应征者,请于2024730日至20248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购买文件。(仅接受现场报名,购买。)

6.2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3递交应征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81293000,提交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注:征集单位和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应征材料,其余时间不接受应征材料。

【温馨提示:榕发商务中心不允许外部车辆进入,请各应征人自行安排,进入榕发商务中心须在一楼办理登记并电话确认,请各应征人预留办理时间以免迟到】

应征文件含:1、企业应征申请书,2、应征企业基本情况表,3、类似业绩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其他等,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应征人单位公章,否则材料不予认可。

8、应征人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存在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刻剔除,不得再参与征集人组织的所有竞价活动。

9、于应征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征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文件进行评审,合格的企业入选相应类别的供应商库,并按规定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结果公告期限为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0、应征材料份数及包封要求:

10.1应征材料纸质材料一正两副,可编辑的电子档(U盘)一份,纸质材料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密封提交,电子档(U盘)密封提交,封口处加盖应征单位公章或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正本与副本、电子档(U盘)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注:(1)电子档内容与应征材料正本一致。(2)电子档包括应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公章)及可编辑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

11、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福州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广场1号楼7层05单元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6楼

电话:0591-*

联系人:王工、阳工

监督部门:福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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