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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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RZB*)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略) ,湘潭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元,招标人为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所需的大米、面食、肥漂(或食用油)、蔬菜、猪肉、牛肉、水产、贪类
干货、蛋、调味品的食材供应及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7.】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
投标人为个
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激费列
单位公章),或者
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
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入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颜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蔬菜、鲜活水产品、蛋、禽、鲜肉类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16时00分到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8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00时(比京时间),在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
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子受理。9.2、报名所需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份,售后不退。9.4投标人应自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南凌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宝塔街 (略) 19
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凌 (略) 开标室(湘酒
区宝塔
(略) 19
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
七、其他
湖南凌 (略) 受湘潭县锦石乡中心
乡中心学
校学生食常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
标人前来
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LR2B*
二、服务年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预算金额:约*元/年,两年合计约*元,按实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
准),其中:包一米面油:28.*元/年,两年合计*元:包二蔬菜类:34.*元/年。
两年合计*元:包三肉类(猪肉、牛肉):*元/年,两年合计*元:包四水产
禽类、干货(含蛋类):*元/年,两年合计*元
四、招标范围:食堂所需的大米、面食、肥膘(或食用油)、蔬菜、猪肉、牛肉、水产、禽
类、干货、蛋、调味品的食材供应及配送,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
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
委托他人缴钠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
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3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人名单、政
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
品生产许可
证(蔬菜、鲜活水产品、蛋、禽、鲜肉类除外)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第一包:*仟元整:第二包:*仟元整:第三包:*万*
仟元整:第四包:*仟元整。
8.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
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足额电汇或转账
到湖南凌 (略) 账户上,并确定己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否则,将被
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递交账号:
账号名称:湖南凌 (略)
开户行:中 (略) (略) 支行
银行帐号:*
8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钠账户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8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12:00时、下午2:30时~5: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凌 (略) 购
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9.2、报名所需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委托
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份,售后不退。
9.4投标人应自行在《中国 (略) 》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
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
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标时间为202
月20日0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凌 (略) 开标
(略) 19
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10.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
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
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网上发布,
十二、监管部门:湘潭县教育局
十三、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
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十四、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
联系地址: (略) 湘潭县东风街x018号
联系人:刘显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 (略)
地址: (略) 岳塘区宝塔街 (略) 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
联系人:唐紫君、卢稀
电话:07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潭县教有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
地址: (略) 湘潭县东风街x018号
联系人:刘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
湖商
地址 (略) 岳塘区宝塔
绣新城综合楼1
2区*号
联系人:唐紫君
电话:0731-*
电子邮件:*qq.c0m
以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RZB*)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略) ,湘潭县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元,招标人为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所需的大米、面食、肥漂(或食用油)、蔬菜、猪肉、牛肉、水产、贪类
干货、蛋、调味品的食材供应及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7.】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
投标人为个
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激费列
单位公章),或者
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
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入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颜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蔬菜、鲜活水产品、蛋、禽、鲜肉类除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30日16时00分到2024年08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8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00时(比京时间),在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
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子受理。9.2、报名所需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份,售后不退。9.4投标人应自行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湖南凌 (略) 开标室( (略) 岳塘区宝塔街 (略) 19
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南凌 (略) 开标室(湘酒
区宝塔
(略) 19
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
七、其他
湖南凌 (略) 受湘潭县锦石乡中心
乡中心学
校学生食常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
标人前来
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LR2B*
二、服务年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预算金额:约*元/年,两年合计约*元,按实结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
准),其中:包一米面油:28.*元/年,两年合计*元:包二蔬菜类:34.*元/年。
两年合计*元:包三肉类(猪肉、牛肉):*元/年,两年合计*元:包四水产
禽类、干货(含蛋类):*元/年,两年合计*元
四、招标范围:食堂所需的大米、面食、肥膘(或食用油)、蔬菜、猪肉、牛肉、水产、禽
类、干货、蛋、调味品的食材供应及配送,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个
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
委托他人缴钠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
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3
(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人名单、政
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
品生产许可
证(蔬菜、鲜活水产品、蛋、禽、鲜肉类除外)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第一包:*仟元整:第二包:*仟元整:第三包:*万*
仟元整:第四包:*仟元整。
8.2、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
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足额电汇或转账
到湖南凌 (略) 账户上,并确定己到账(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否则,将被
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递交账号:
账号名称:湖南凌 (略)
开户行:中 (略) (略) 支行
银行帐号:*
8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8.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5、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钠账户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8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12:00时、下午2:30时~5: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凌 (略) 购
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9.2、报名所需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委托
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份,售后不退。
9.4投标人应自行在《中国 (略) 》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
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
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标时间为202
月20日09
时00分,地点为湖南凌 (略) 开标
(略) 19
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10.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
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
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网上发布,
十二、监管部门:湘潭县教育局
十三、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
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十四、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
联系地址: (略) 湘潭县东风街x018号
联系人:刘显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 (略)
地址: (略) 岳塘区宝塔街 (略) 19号湖湘林语锦绣新城综合楼1、2区*号
联系人:唐紫君、卢稀
电话:07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湘潭县教有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锦石乡中心学校
地址: (略) 湘潭县东风街x018号
联系人:刘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凌日招投标有限责任
湖商
地址 (略) 岳塘区宝塔
绣新城综合楼1
2区*号
联系人:唐紫君
电话:0731-*
电子邮件:*qq.c0m
以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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