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零星维修工程-2024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零星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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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零星维修工程-2024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零星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2024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零星维修工程-2024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零星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HCG*

存证日期:**日
查看上链详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宝山区 浏览次数:

  1. 1
    资格预审公告
  2. 2
    采购公告
  3. 3
    变更公告
  4. 4
    单一来源公示
  5. 5
    中标候选人公示/预成交公示
  6. 6
    成交结果公告
  7. 7
    异常公告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 (略) 受委托,对202 (略) 宝山区中 (略) 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 (略) 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企 (略) 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5)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 (略) 宝山区中 (略) 零星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NXC2024-185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 (略) 宝山区中 (略) 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获悉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5)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

(6)具有有效 (略) 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企 (略) 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原件扫描件)。

(7)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请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期间9:00至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审核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相关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审核完成的投标报名单位请于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的单位后果自负。)。

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更换为五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各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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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资格预审公告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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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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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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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5
    中标候选人公示/预成交公示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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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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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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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 (略) 受委托,对202 (略) 宝山区中 (略) 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磋商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主要经营范围;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上传“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 (略) 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企 (略) 相关部门完成备案。

(5)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 (略) 宝山区中 (略) 零星维修工程

2、招标编号:NXC2024-185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2 (略) 宝山区中 (略) 零星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以及《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要求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响应文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在网上招标系统中获悉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截屏图须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cn)。

(5)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

(6)具有有效 (略) 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企 (略) 相关部门完成备案(原件扫描件)。

(7)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请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期间9:00至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审核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报名单位,其投标报名将被拒绝(相关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审核完成的投标报名单位请于公告截止时间之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的单位后果自负。)。

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更换为五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于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2、磋商地点: (略) 宝山区牡丹江路290弄12号6楼602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各投标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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