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4年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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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2024年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如皋市2024年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略) 农业农 (略) 20 (略)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名额,其中:6个村为 (略) 重点帮促村,2个村(磨头镇天阳社区,长江镇刘胜村) (略) 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项目竞争立项获得的。我市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并根据项目实施的要求,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各项目村拟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盘活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地块,拟新建厂房、仓储用房或商业综合楼等,项目建成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包或出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的村营收入,同时承租单位的经营项目又可带动部分周边农户就业。

二、实施内容

1.石庄镇何正村、杨庄村:两个村以投资的 (略) 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共建四层约3600平方米框架结构仓库及包装车间。

2.吴窑镇老庄村、陈家村:两个村计划在老庄村14组共同新建约1700平方米的钢结构粮食仓储和200平方米的混凝土路面。

3.九华镇耿扇村:村集体在耿扇村15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钢结构厂房。

4.江安镇马堡村:村集体在马堡村1组(农科所)拟新建约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5.磨头镇天阳村:村集体在天阳村8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

6.长江镇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路与锦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共同建设三层约41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楼和约2850平方米的混凝土场地。

三、资金使用方向

8个村的实施项目共计划投资资金13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每村3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00万元(每村50万元)、镇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村集体资金588 万元。

四、资金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 (略) 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240万元,我市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各项目实施村(社区),每村(社区)均为30万元。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六、预期收益水平及分配机制

项目建成后能为村集体增加稳定的经营性收入,预计项目年收益为投资额的6%-10%左右。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村集体可持续发展。

附件: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

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实施村(社区)

原项目库内容

变更后的项目库内容

何正村、杨庄村

何正村、杨庄村等村(社区)计划投资给海圩村由海圩村与温氏集团共建高标准现代化的多层养殖设施,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000万元,其中何正村出资100万元,杨庄村出资100万元,预计年收益率为投资额的10%。

何正村、杨庄村以投资的 (略) 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共建四层约3600平方米框架结构粮食仓库及大米包装车间,预计项目投资总额580万元, (略) 级以上财政资金160万(含杨庄村80万,何正村80万),何正村集体资金420万元。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每年按不低于投资额8%的收益,根据杨庄和何正村的出资额占总投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刘胜村

刘胜村等5个村计划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岔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马堡村

拟建设约18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和400平方米混凝土场地,项目总投资额约185万元。

拟建设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项目总投资额130万元。

如皋市2024年省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略) 农业农 (略) 20 (略)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名额,其中:6个村为 (略) 重点帮促村,2个村(磨头镇天阳社区,长江镇刘胜村) (略) 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项目竞争立项获得的。我市建立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并根据项目实施的要求,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各项目村拟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盘活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地块,拟新建厂房、仓储用房或商业综合楼等,项目建成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发包或出租,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的村营收入,同时承租单位的经营项目又可带动部分周边农户就业。

二、实施内容

1.石庄镇何正村、杨庄村:两个村以投资的 (略) 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共建四层约3600平方米框架结构仓库及包装车间。

2.吴窑镇老庄村、陈家村:两个村计划在老庄村14组共同新建约1700平方米的钢结构粮食仓储和200平方米的混凝土路面。

3.九华镇耿扇村:村集体在耿扇村15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钢结构厂房。

4.江安镇马堡村:村集体在马堡村1组(农科所)拟新建约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5.磨头镇天阳村:村集体在天阳村8组拟新建约1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

6.长江镇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路与锦江路交叉口东南角共同建设三层约41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楼和约2850平方米的混凝土场地。

三、资金使用方向

8个村的实施项目共计划投资资金13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每村3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00万元(每村50万元)、镇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村集体资金588 万元。

四、资金下达情况

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23〕44号), (略) 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240万元,我市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各项目实施村(社区),每村(社区)均为30万元。

五、项目实施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六、预期收益水平及分配机制

项目建成后能为村集体增加稳定的经营性收入,预计项目年收益为投资额的6%-10%左右。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村集体可持续发展。

附件: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日

附件:

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项目库变更表

实施村(社区)

原项目库内容

变更后的项目库内容

何正村、杨庄村

何正村、杨庄村等村(社区)计划投资给海圩村由海圩村与温氏集团共建高标准现代化的多层养殖设施,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000万元,其中何正村出资100万元,杨庄村出资100万元,预计年收益率为投资额的10%。

何正村、杨庄村以投资的 (略) 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共建四层约3600平方米框架结构粮食仓库及大米包装车间,预计项目投资总额580万元, (略) 级以上财政资金160万(含杨庄村80万,何正村80万),何正村集体资金420万元。兴何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每年按不低于投资额8%的收益,根据杨庄和何正村的出资额占总投资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刘胜村

刘胜村等5个村计划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叉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刘胜村以投资的形式参与头案、蒲港、永丰、二案4个村在长江西路与锦江路交岔路口东南角共同建设商业综合楼。

马堡村

拟建设约18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和400平方米混凝土场地,项目总投资额约185万元。

拟建设12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厂房,
项目总投资额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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