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4年度自动售货机社会化保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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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4年度自动售货机社会化保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采购 (略) 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某部2024年度自动售货机社会化保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质量技术标准

时间

地点

备注

1

某部2024年度自动售货机社会化保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某部

说明

1.供应商所售产品质量合格,健康卫生、明码标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及“三无”、毒品、酒类等违禁商品。销售产品价格必须执行下浮率要求;

2.预算金额:*元;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及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价格。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6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以及供应商资质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q.*@*q.com、*@*63.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7项内容的PDF格式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公示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见附件2);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我部将向采购单位反馈,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

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 (略) 址:http://**)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八、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焦先生:0559-*,邮箱:*@*q.com(需求方)

周先生:0559-*,邮箱:*@*q.com(采购方)

江 工:0559-*,邮箱:*@*63.com(代理方)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先生

办公电话:0559-*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

2.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

2024年7月30日

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采购 (略) 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某部2024年度自动售货机社会化保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质量技术标准

时间

地点

备注

1

某部2024年度自动售货机社会化保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某部

说明

1.供应商所售产品质量合格,健康卫生、明码标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及“三无”、毒品、酒类等违禁商品。销售产品价格必须执行下浮率要求;

2.预算金额:*元;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及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价格。

四、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6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体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7、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以及供应商资质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 (略) 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q.*@*q.com、*@*63.com),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包含营业执照等7项内容的PDF格式文件1份,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公示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见附件2);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我部将向采购单位反馈,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

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 (略) 址:http://**)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八、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焦先生:0559-*,邮箱:*@*q.com(需求方)

周先生:0559-*,邮箱:*@*q.com(采购方)

江 工:0559-*,邮箱:*@*63.com(代理方)

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先生

办公电话:0559-*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

2.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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