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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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4〕187号)

局机关各科室、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略)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朔政办发〔2024〕10号)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队*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水平普遍提升,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运用政治轮训、专题党课、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行柔性执法,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大力提升法治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运用“线上+线下”方式,重点围绕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 (略) 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培训;将国办发〔2023〕27号、晋政办发〔2023〕79号文件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3.全面提高业务能力。要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现场示范式等方法,重点围绕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行政执法技能开展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30学时。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执法岗位的,要依法及时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干部培养、职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5.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略) 应急厅安排部署,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梳理形成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6.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按照《 (略)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规定,细化量化本领域行政执法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及时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7.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探索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行政违法风险、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8.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

9.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确保有序衔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助,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问题反映、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四)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0.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确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执法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机构队*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确保执法监督力量配备、工作条件、能力水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统计分析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相关指标的针对性、约束力。

1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本地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13.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以“互联网+执法”“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系统”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办案,大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以执法过程管控、人员管理、信息统计、智能执法为重点环节,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4.加强队*建设。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建设,合理配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15.强化权益保障。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和明确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鼓励执法人员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

16.推动执法装备设施规范化。以实体化运行为抓手,配齐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执法信息采集站等执法装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记录,及时固定执法检查证据,保障执法工作高效开展。设置询问室、听证室等执法设施,着力实现询问、听证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实时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自我监督的意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思路、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要坚持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跟踪问效,践行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深挖细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全面展示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先进典型,挖掘、总结并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推广好措施、好经验,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预算,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打基础、抓规范、促提升”行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略) 应急管理局

**日


(朔应急发〔2024〕187号)

局机关各科室、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略)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朔政办发〔2024〕10号)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队*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水平普遍提升,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着力提高政治能力。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党组织建设。运用政治轮训、专题党课、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学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行柔性执法,注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大力提升法治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认真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运用“线上+线下”方式,重点围绕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 (略) 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培训;将国办发〔2023〕27号、晋政办发〔2023〕79号文件列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3.全面提高业务能力。要按照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现场示范式等方法,重点围绕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行政执法技能开展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0学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不少于30学时。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参加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独立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或其他原因离开执法岗位的,要依法及时收回并注销行政执法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干部培养、职级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5.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略) 应急厅安排部署,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梳理形成本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6.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按照《 (略) 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规定,细化量化本领域行政执法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及时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

7.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纠治涉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过多过频简单执法随意裁量及安全培训测评不聚焦不精准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探索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帮助企业防范行政违法风险、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畅通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事项,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8.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

9.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机制,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确保有序衔接;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执法协助,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问题反映、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

(四)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0.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确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执法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机构队*建设,提升执法监督能力,确保执法监督力量配备、工作条件、能力水平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建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11.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统计分析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相关指标的针对性、约束力。

1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渠道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本地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13.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以“互联网+执法”“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系统”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网上办案,大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以执法过程管控、人员管理、信息统计、智能执法为重点环节,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14.加强队*建设。 (略)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建设,合理配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15.强化权益保障。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予问责机制,细化和明确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鼓励执法人员勇于担当、敢于作为,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职业保障。

16.推动执法装备设施规范化。以实体化运行为抓手,配齐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执法信息采集站等执法装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公正、准确的记录,及时固定执法检查证据,保障执法工作高效开展。设置询问室、听证室等执法设施,着力实现询问、听证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实时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自我监督的意识,保障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坚持整体推进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思路、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要坚持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跟踪问效,践行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深挖细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问题整改落实,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年行动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全面展示新作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执法先进典型,挖掘、总结并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推广好措施、好经验,增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三)夯实基层基础。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预算,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打基础、抓规范、促提升”行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略)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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