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海寺文物保管所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比选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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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海寺文物保管所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比选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08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园园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石景山区翠微山南麓模式口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邢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杜园园 *

  北京中天 (略)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园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石景山区翠微山南麓模式口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邢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天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园园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中选单位。

2.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1

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止

36231.20

3.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5)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范围应包含古建筑)

(6)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含古建筑)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1)请于2024年 7 月 31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指定地点: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20号楼持下列相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1)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月 6 日 09 时30分,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20号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08
开标时间 **日 09:30
预算金额 ¥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园园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石景山区翠微山南麓模式口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邢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天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杜园园 *

  北京中天 (略)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园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法海寺文物保管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石景山区翠微山南麓模式口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邢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天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园园 *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中选单位。

2.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1

石景山崇兴庵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止

36231.20

3.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5)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范围应包含古建筑)

(6)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资格(含古建筑)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1)请于2024年 7 月 31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以下指定地点: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20号楼持下列相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1)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月 6 日 09 时30分, (略) 朝阳区红军营东路18号时代庄园20号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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