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院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院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略) (略) (略) 对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 (略) 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 (略) 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采购海康*半球录音摄像头19台、海康*枪式录音摄像头29台、海康*变焦云台2台、 (略) 网络高清录像机2台、海康专用硬盘6块、4k监控监视器2台、主交换机2台、前端交换机15台、监控电源适配器50个、海康铝支架32个、系统集成1套。

1.2 预算金额为*元(不含税),*.26元(含税)。

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4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秦皇岛鸿铭 (略) 。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指定函,指定由秦皇岛鸿铭 (略) 负责本次项目的硬件及集成服务。本次采购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物资〔2022〕3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了与现有设备进行集成,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使用杭州海康 (略) 设备作为本次项目的主要设备,杭州海康 (略) 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函,授权秦皇岛鸿铭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产品供应商,故本项目需从唯一供应商秦皇岛鸿铭 (略) 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 (略) 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8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429-*

采购人: (略) (略) (略)

异议接收方式:*@*ttp://**(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谈判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24年7月30日

,辽宁

(略) (略) (略) 对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 (略) 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2024年辽宁东戴河新区 (略) 内新增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采购海康*半球录音摄像头19台、海康*枪式录音摄像头29台、海康*变焦云台2台、 (略) 网络高清录像机2台、海康专用硬盘6块、4k监控监视器2台、主交换机2台、前端交换机15台、监控电源适配器50个、海康铝支架32个、系统集成1套。

1.2 预算金额为*元(不含税),*.26元(含税)。

1.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1.4交货地点: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秦皇岛鸿铭 (略) 。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指定函,指定由秦皇岛鸿铭 (略) 负责本次项目的硬件及集成服务。本次采购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物资〔2022〕3号)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了与现有设备进行集成,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要求使用杭州海康 (略) 设备作为本次项目的主要设备,杭州海康 (略) 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函,授权秦皇岛鸿铭 (略) 为本项目的唯一产品供应商,故本项目需从唯一供应商秦皇岛鸿铭 (略) 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 (略) 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2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龙港区龙湾大街8号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429-*

采购人: (略) (略) (略)

异议接收方式:*@*ttp://**(请将异议问题以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的形式发送至异议接收邮箱并电话确认)或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后,通过“电子招标投标-谈判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提疑”模块提出,并电话确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2024年7月30日

,辽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