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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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号

1.2项目名称: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元;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至3A景区创建成功。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3.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报名

经办人需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8. 项目联系事项: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河南省 (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范琳琳

电话:*

河南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号

1.2项目名称: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元;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至3A景区创建成功。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3.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报名

经办人需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8. 项目联系事项: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河南省 (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范琳琳

电话:*

河南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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