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号
1.2项目名称: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元;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至3A景区创建成功。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3.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报名
经办人需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8. 项目联系事项: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河南省 (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范琳琳
电话:*
河南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号
1.2项目名称:宝山灵泉寺石窟景区提升规划及全程咨询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采购预算:*元;
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至3A景区创建成功。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拆封《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3.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现场报名
经办人需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 (略) 龙 (略) 中段6号(税务局斜对面)。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8. 项目联系事项: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河南省 (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系人:范琳琳
电话:*
河南 (略)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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