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颁奖平台和媒体中心餐饮咖啡水吧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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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颁奖平台和媒体中心餐饮咖啡水吧服务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单位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南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南、 (略) 和媒体中心餐饮咖啡水吧服务项目

三、合作内容

(略) 所管辖 (略) (室内操作区域9m2、室外会员休息区经设计测算约为96m2)、 (略) (建设面积1000m2)和媒体中心二楼会员服务区(水吧区27.99m2、VIP接待室一28.28m2、VIP接待室二46.50m2)开展以下餐饮经营服务业务:

1.餐饮服务

合作方将在以上区域开展相关经营服务,其中, (略) (不对外开放,仅供体验会员使用)经营简餐、咖啡饮品等, (略) 经营海鲜、烧烤、火锅、简餐、特色菜、下午茶、甜品、咖啡、酒水等,在媒体中心二楼会员服务区(该区域优先供给俱乐部会员使用)提供餐饮、茶点、开展茶室等,不动用明火和产生油烟污染。

合作方应提供多样化、符合大众口味的菜品,根据季节变化和食材新鲜度,推出时令创意菜;确保所售饮品符合所有相关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选择高质量的配料,确保其质量和口感,妥善储存原材料,避免变质或受到污染,确保所售饮品来自正规渠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选择信誉良好、品质可靠的供应商,注重储存条件,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合作方 (略) 场调研, (略) 场定位,策划经营方案。

2.配套设施

本项目由合作方先行提供电磁炉1台、微波炉1台、蒸箱1台、冰箱1台、烤箱1台、咖啡机1台以及各种厨房用具等。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桌椅板凳、遮阳伞、收银系统2套以及监控设备等, (略) 要求增加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设备的安装、维修、调试和售后服务,收银系统需支持通联支付系统,且能后台导出销售明细,监控系统的后台管理权限须无 (略) 。

3. 人员配备

本项目由合作方配备经营区域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1名、餐厅经理1名、服务员2名以及餐厅经营所需的相关服务人员, (略)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4.相关证件办理

本项目由合作方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具体证件要求应先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5.乐队驻唱及其他活动策划

本项目由合作方提供驻唱乐队,负责驻唱乐队的招聘事宜以及演出策划工作,市南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驻唱演出活动频率进行调整。合作方有权接管各种活动的策划以及承办工作,例如:婚宴、仪式活动、团建等。活动 (略) 报审, (略) 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6.装修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场地的软装工作,明确经营定位与风格,合理规划空间,确保各功能区域布局得当,保证施工安全。同时合作方还应负责南、 (略) 门头设计及装修工作。

7.卫生保洁和厨余垃圾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处理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和污水,应设立明确的分类标准以及设置专用投放容器,加强卫生消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8.市场营销

本项目由合作 (略) 场、周边经营状况等情况,从经营策略、市场营销、产品布设等宏观角度对项目进行服务定位及整体统筹规划,提供线上线下引流宣发方案并有序实施, (略) 的曝光率,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经济效益。

9.安全责任

合作方应保障经营区域的安全问题,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控制经营区域内人员的进出,确保经营区域的秩序和安全。

10.拍照打卡

(略) 区域增加拍照业务,负责经营区域的布设,设立具有吸引力和 (略) 红打卡地,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区域的整体规划、创意设计、空间布局、装饰装潢以及所需设施设备的配置与安装。

11.市南分公司和合作方协商决定的其他旅游服务内容。

四、合作方式

1.市南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1) (略) 所管辖 (略) 、 (略) 和媒体中心二楼会员服务区作为服务经营场所;

(2)提供2名收银员;

(3)提供满足项目账款归集和 (略) 账户;

(4)对合作方提出的整体设计等相关方案进行最终的决策并确定销售控制价。

2.合作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项目整体商业计划书、项目使用区域整体设计方案及经营保证金;

(2)负责食材供应、加工制作以及厨余垃圾和每日污水的处理等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接通收银系统与通联支付系统;

(4)负责本项目配套的软装工作,负责经营场地区域的布局及招牌宣传;

(5)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相关人员配备等;

(6)作为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材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3.收益分配方式

本项目拟定销售收入分成比例为:市南分公司20%、合作方80%,最终根据中选方报价为准。

保底分成要求:合作方须在每年的7月 (略) 每年不低于保底分成要求*元(最终根据中选合作方报价为准)。如合作方无法达到保底业绩要求,市南分公司有权先行从保证金、当年7月份应支付给合作方的分成款中扣除相应不足部分金额款项,在扣除后仍然未达到保底业绩要求的,合作方需在当年8月1日前以现金补足,不能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承担违约金。

结算周期:对经营收入进行统一结算,所有经营收入 (略) 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以月度为结算周期。

4.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元,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服务商指定账户。如发生合同或招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扣款情形,则扣除对应款项后返还剩余保证金。

5.项目位于奥帆中心南、 (略) 以及媒体中心二楼区域,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合法经营四年以上,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相关范围的企业;

2.合作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及技术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作方自有或委托经营至今的相关业态实体店不少于两家,餐饮门店总规模不少于500平方米;

4.能提供自有或委托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质类证明;

5.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评审时需提供承诺说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 (略) 及 (略)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审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8 时00分,若有合作意向,请于 2024 年 8 月 5 日8 时 00 分前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商文件。

报名地点: (略) (略) 121号*417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版递交,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 月 6 日 10 时00分止

递交地点: (略) (略) 121号*2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未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 0532-*

地址: (略) (略) 121号*417室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

2024年7月29日

一、招商单位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市南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南、 (略) 和媒体中心餐饮咖啡水吧服务项目

三、合作内容

(略) 所管辖 (略) (室内操作区域9m2、室外会员休息区经设计测算约为96m2)、 (略) (建设面积1000m2)和媒体中心二楼会员服务区(水吧区27.99m2、VIP接待室一28.28m2、VIP接待室二46.50m2)开展以下餐饮经营服务业务:

1.餐饮服务

合作方将在以上区域开展相关经营服务,其中, (略) (不对外开放,仅供体验会员使用)经营简餐、咖啡饮品等, (略) 经营海鲜、烧烤、火锅、简餐、特色菜、下午茶、甜品、咖啡、酒水等,在媒体中心二楼会员服务区(该区域优先供给俱乐部会员使用)提供餐饮、茶点、开展茶室等,不动用明火和产生油烟污染。

合作方应提供多样化、符合大众口味的菜品,根据季节变化和食材新鲜度,推出时令创意菜;确保所售饮品符合所有相关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选择高质量的配料,确保其质量和口感,妥善储存原材料,避免变质或受到污染,确保所售饮品来自正规渠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选择信誉良好、品质可靠的供应商,注重储存条件,定期对库存进行检查。合作方 (略) 场调研, (略) 场定位,策划经营方案。

2.配套设施

本项目由合作方先行提供电磁炉1台、微波炉1台、蒸箱1台、冰箱1台、烤箱1台、咖啡机1台以及各种厨房用具等。同时配备相应数量的桌椅板凳、遮阳伞、收银系统2套以及监控设备等, (略) 要求增加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设备的安装、维修、调试和售后服务,收银系统需支持通联支付系统,且能后台导出销售明细,监控系统的后台管理权限须无 (略) 。

3. 人员配备

本项目由合作方配备经营区域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厨师1名、餐厅经理1名、服务员2名以及餐厅经营所需的相关服务人员, (略)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数量,并由合作方负责人员的招聘和培训。

4.相关证件办理

本项目由合作方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具体证件要求应先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确保经营的合法合规性。

5.乐队驻唱及其他活动策划

本项目由合作方提供驻唱乐队,负责驻唱乐队的招聘事宜以及演出策划工作,市南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驻唱演出活动频率进行调整。合作方有权接管各种活动的策划以及承办工作,例如:婚宴、仪式活动、团建等。活动 (略) 报审, (略) 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6.装修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场地的软装工作,明确经营定位与风格,合理规划空间,确保各功能区域布局得当,保证施工安全。同时合作方还应负责南、 (略) 门头设计及装修工作。

7.卫生保洁和厨余垃圾

本项目由合作方负责经营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处理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和污水,应设立明确的分类标准以及设置专用投放容器,加强卫生消杀,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8.市场营销

本项目由合作 (略) 场、周边经营状况等情况,从经营策略、市场营销、产品布设等宏观角度对项目进行服务定位及整体统筹规划,提供线上线下引流宣发方案并有序实施, (略) 的曝光率,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经济效益。

9.安全责任

合作方应保障经营区域的安全问题,明确安全责任人,严格控制经营区域内人员的进出,确保经营区域的秩序和安全。

10.拍照打卡

(略) 区域增加拍照业务,负责经营区域的布设,设立具有吸引力和 (略) 红打卡地,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区域的整体规划、创意设计、空间布局、装饰装潢以及所需设施设备的配置与安装。

11.市南分公司和合作方协商决定的其他旅游服务内容。

四、合作方式

1.市南分公司的权利义务:

(1) (略) 所管辖 (略) 、 (略) 和媒体中心二楼会员服务区作为服务经营场所;

(2)提供2名收银员;

(3)提供满足项目账款归集和 (略) 账户;

(4)对合作方提出的整体设计等相关方案进行最终的决策并确定销售控制价。

2.合作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项目整体商业计划书、项目使用区域整体设计方案及经营保证金;

(2)负责食材供应、加工制作以及厨余垃圾和每日污水的处理等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接通收银系统与通联支付系统;

(4)负责本项目配套的软装工作,负责经营场地区域的布局及招牌宣传;

(5)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相关人员配备等;

(6)作为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确保食材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3.收益分配方式

本项目拟定销售收入分成比例为:市南分公司20%、合作方80%,最终根据中选方报价为准。

保底分成要求:合作方须在每年的7月 (略) 每年不低于保底分成要求*元(最终根据中选合作方报价为准)。如合作方无法达到保底业绩要求,市南分公司有权先行从保证金、当年7月份应支付给合作方的分成款中扣除相应不足部分金额款项,在扣除后仍然未达到保底业绩要求的,合作方需在当年8月1日前以现金补足,不能补足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补足金额的万分之五/日承担违约金。

结算周期:对经营收入进行统一结算,所有经营收入 (略) 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以月度为结算周期。

4.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元,合同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服务商指定账户。如发生合同或招商文件中所规定的扣款情形,则扣除对应款项后返还剩余保证金。

5.项目位于奥帆中心南、 (略) 以及媒体中心二楼区域,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合法经营四年以上,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等相关范围的企业;

2.合作方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及技术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元,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作方自有或委托经营至今的相关业态实体店不少于两家,餐饮门店总规模不少于500平方米;

4.能提供自有或委托经营门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质类证明;

5.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评审时需提供承诺说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 (略) 及 (略)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审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8.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5 日 8 时00分,若有合作意向,请于 2024 年 8 月 5 日8 时 00 分前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商文件。

报名地点: (略) (略) 121号*417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版递交,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 月 6 日 10 时00分止

递交地点: (略) (略) 121号*2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未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 0532-*

地址: (略) (略) 121号*417室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海洋 (略) 市南分公司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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