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标准化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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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及配套道路——标准化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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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 (略) )——标准化厂房 (项目名称)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发改批[2022]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用地面积*.67平米,总建筑面积*.5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程建设地点为:盐山经济开发区正港园区,正元街东侧。 (3)标段划分:无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5月27日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1 09:00:00 至 2024-08-07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http://**)” ( (略) )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http://**)”、“河 (略) (http://**)”、“招标 (略) (http://**)”、“中国河北 (略) (www.ccgp-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规定计取,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招标 (略) (http://**)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澄清、开标、评标、中标结果 (略) 。(3)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未按双盲形式编制按无效标处理。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查看。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 (略) )——标准化厂房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 (略)
地址: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 地址: 河 (略) 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人: 郝先生
电话: 0317-*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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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略) ,裕华区,盐山县,石家庄,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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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 (略) )——标准化厂房 (项目名称)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发改批[2022]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用地面积*.67平米,总建筑面积*.5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8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程建设地点为:盐山经济开发区正港园区,正元街东侧。 (3)标段划分:无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5月27日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1 09:00:00 至 2024-08-07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http://**)” ( (略) )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http://**)”、“河 (略) (http://**)”、“招标 (略) (http://**)”、“中国河北 (略) (www.ccgp-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规定计取,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付费主体:由招标人支付;(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招标 (略) (http://**)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澄清、开标、评标、中标结果 (略) 。(3)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未按双盲形式编制按无效标处理。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技术部分采取“暗标”,即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详细内容请下载招标查看。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 (略)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盐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 (略) )——标准化厂房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 (略)
地址: 河北盐山经济开发区 地址: 河 (略) 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人: 郝先生
电话: 0317-*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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