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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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2027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 和《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象财库〔2015〕663号)、《关于〈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象财库〔2016〕514号)、《象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县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象财库〔2018〕455号)等规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结合象山县实际,浙江中基 (略) 受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的委托,对2024-2027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24-2027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CBZJ-*

3、中标数量:1家。

4、项目情况: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方式选择1家银行作为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的中标银行。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象山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6、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浙江中基 (略) 前台,电话:0574-*,传真:0574-*,邮箱:*@*q.com。联系人:李小姐。或在线购买,网址:http://**。

9、投标保证金:无。

10、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日14:00之前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日14:00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公开开标。

12、业务联系:

招标人: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 (略)

联系人:林申杰、徐军

联系电话:0574-*、0574-*

传真:0574-*

13、招投标所有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 (略) 鄞州中心区支行

账号:*88

户 名:浙江中基 (略)

2024-2027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 和《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象财库〔2015〕663号)、《关于〈象山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补充事项的通知》(象财库〔2016〕514号)、《象山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县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象财库〔2018〕455号)等规定,根据招标人要求及结合象山县实际,浙江中基 (略) 受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的委托,对2024-2027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2024-2027年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CBZJ-*

3、中标数量:1家。

4、项目情况: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方式选择1家银行作为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公款存放账户的中标银行。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在象山县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6、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00。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略) 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浙江中基 (略) 前台,电话:0574-*,传真:0574-*,邮箱:*@*q.com。联系人:李小姐。或在线购买,网址:http://**。

9、投标保证金:无。

10、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日14:00之前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日14:00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公开开标。

12、业务联系:

招标人:象山县二轻工业合作联社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7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基 (略)

联系人:林申杰、徐军

联系电话:0574-*、0574-*

传真:0574-*

13、招投标所有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银行: (略) 鄞州中心区支行

账号:*88

户 名:浙江中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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