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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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HTZB2024-650

1.磋商条件

(略) 汇通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对磋商编号为HTZB2024-650的“ (略) (略) 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 (略) (略) 。

2.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略) 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

2.2采购内容: (略) 内及六个县域的卷帘门进行安装及维修,达到符合安防要求的条件并能够满足网点使用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方要求或拒不整改的,按相关流程终止协议。

2.4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5入围家数:3家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2具有近一年(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 (略) 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8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略) 汇通 (略) 7楼会议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明睿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汇通 (略)

办公地址: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负责人:范鑫鑫、张丽、张百伶

联系电话:0431-*


(略) (略) 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HTZB2024-650

1.磋商条件

(略) 汇通 (略) 受 (略) (略) 的委托,对磋商编号为HTZB2024-650的“ (略) (略) 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采购人为 (略) (略) 。

2.磋商内容

2.1项目名称: (略) (略) 防盗卷帘门配件安装及维修项目

2.2采购内容: (略) 内及六个县域的卷帘门进行安装及维修,达到符合安防要求的条件并能够满足网点使用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如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的,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方要求或拒不整改的,按相关流程终止协议。

2.4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5入围家数:3家

3.磋商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2具有近一年(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 (略) 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7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8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4.2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地点

(略) 汇通 (略) 7楼会议室。

7.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办公地址: (略) 人民大街500号

联 系 人:杨明睿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汇通 (略)

办公地址: (略) 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项目负责人:范鑫鑫、张丽、张百伶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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