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公开培训机构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白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公开培训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白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培训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一)培训任务:

1.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82人,其中稳粮保供产业类50人,特色产业类32人,培训5天。

2.素质素养提升班:10个,每个班不低于30人,培训1天。

(二)资金预算:

1.高素质农民培育82人:1800元/人。

2.素质素养提升班:100元/人。

(三)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现场实操及后续跟踪服务。

二、资格条件

培训机构应符合《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和相关工作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每个培训班师资不少于4人、教材不少于3本)、固定实习实训场所、能持续开展跟踪服务的团队及相关软硬件条件等。

三、采购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培训机构将报名表(附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箱:*@*q.com.

(二)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日

2.评审地点: (略) 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3.评审方式:

(1)资格初审。组织高级职称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2)综合评分。通过资格初审的培训机构,由评审小组对照评分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3)需提供资料:培训机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

质证明;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他印证资料(对照评分项目自行拟定)。

(三)结果公示

根据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按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公示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主管部门在接到质疑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最终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四、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资格:

(一)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会的;

(二)资料未按照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三)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联系人:邵玲联系电话:*)



根据中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关于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相关要求,为做好白云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培训机构。

一、项目概况

(一)培训任务:

1.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82人,其中稳粮保供产业类50人,特色产业类32人,培训5天。

2.素质素养提升班:10个,每个班不低于30人,培训1天。

(二)资金预算:

1.高素质农民培育82人:1800元/人。

2.素质素养提升班:100元/人。

(三)培训方式:集中培训、现场实操及后续跟踪服务。

二、资格条件

培训机构应符合《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和相关工作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每个培训班师资不少于4人、教材不少于3本)、固定实习实训场所、能持续开展跟踪服务的团队及相关软硬件条件等。

三、采购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日—7月25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培训机构将报名表(附件)盖章扫描后,发送至QQ箱:*@*q.com.

(二)现场评审

1.评审时间:**日

2.评审地点: (略) 白云区农业农村局

3.评审方式:

(1)资格初审。组织高级职称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2)综合评分。通过资格初审的培训机构,由评审小组对照评分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3)需提供资料:培训机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及相关资

质证明;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他印证资料(对照评分项目自行拟定)。

(三)结果公示

根据现场评审综合评分结果,按分值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培训机构名单,并将结果公示在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主管部门在接到质疑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与最终确定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培训协议。

四、注意事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资格:

(一)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会的;

(二)资料未按照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三)存在私自转让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联系人:邵玲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