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动病床采购重质疑回复函四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动病床采购重质疑回复函四
质 疑 人: 安徽汉东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长喜
联系人: 李长喜 电话: *
安徽汉东 (略) :
贵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电动病床采购(重)(*-*-GXDC)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已收悉。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综上所述,本项目于2024年7月2日发布质疑回复公告,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1日)。故本项目质疑期限已过,且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已重复提出2次,我公司也已在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质疑回复函(二)及2024年7月19日发布的质疑回复函(三)中明确回复。该质疑事项已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鼎策 (略)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信息:
60.6 KB
质 疑 人: 安徽汉东 (略)
地 址: (略) 颍州区经济开发区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长喜
联系人: 李长喜 电话: *
安徽汉东 (略) :
贵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电动病床采购(重)(*-*-GXDC)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已收悉。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法律依据:详见附件。
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综上所述,本项目于2024年7月2日发布质疑回复公告,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11日)。故本项目质疑期限已过,且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已重复提出2次,我公司也已在2024年7月15日发布的质疑回复函(二)及2024年7月19日发布的质疑回复函(三)中明确回复。该质疑事项已超出时限,不予受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对本答复如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鼎策 (略)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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