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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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略) 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19]C*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十九溪田园风光片区中部,九十九溪南侧;

2.2 规 模:本项目全长约7508米,总面积约97650㎡。建设内容包括绿道工程系统、驳岸工程、桥梁工程及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4136.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8.07万元,基本预备费306.43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4 招标范围: (略) 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2.4.1设计范围包含不限于:经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内容包含绿道工程系统、驳岸工程、桥梁工程及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2.4.2施工范围:以专家评审通过及施工图审查(若需)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 (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且应当能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该企业信息,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

3.2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应具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DB、EPC)业绩。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 月26日9时00分00秒至**日17时00分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IKEY, 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才能在开标数据中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大厅(地址: (略) 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 1 幢、2 幢连接体 101、107 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牵头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略) (略) 青阳街道新华街289号 邮 编:*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略) 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幢2层 邮 编:*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联 系 人:郑先生、龚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展馆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略) 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联系电话:0595—*。

招标公告

(略) 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19]C*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十九溪田园风光片区中部,九十九溪南侧;

2.2 规 模:本项目全长约7508米,总面积约97650㎡。建设内容包括绿道工程系统、驳岸工程、桥梁工程及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4136.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3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8.07万元,基本预备费306.43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

2.4 招标范围: (略) 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拓展区五彩道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2.4.1设计范围包含不限于:经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内容包含绿道工程系统、驳岸工程、桥梁工程及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2.4.2施工范围:以专家评审通过及施工图审查(若需)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②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 (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且应当能 (略)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该企业信息,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

3.2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应具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个项目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含DB、EPC)业绩。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 月26日9时00分00秒至**日17时00分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办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IKEY, 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才能在开标数据中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12 月 24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大厅(地址: (略) 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 1 幢、2 幢连接体 101、107 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牵头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cn)、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略) (略) 青阳街道新华街289号 邮 编:*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略) 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幢2层 邮 编:*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联 系 人:郑先生、龚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略) 展馆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略) 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对面)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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