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招标公告
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郝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1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5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 | * | 工程-施工 | *.96(元) |
公告内容
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招标人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 (略) ( (略) )进行邀请招标, (略) 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
2.项目编号:*
3.建设内容:农户拆除51户。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
5.招标控制价:*.96元。
6.工程地点: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
7.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6日
8.质量等级: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 (略) 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7时00 (略) (略) 网站“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阳光交易系统 (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 (PDF格式加盖公章) 。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 (略) 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5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投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 (略) 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 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 、电子版 U 盘1 份 (含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 (略) 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和盛镇北大街7号
联 系 人:郝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办公地址: (略) 西峰 (略) 49号2层
联 系 人:赵军宏
联系电话:*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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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郝阳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01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8-05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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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 | * | 工程-施工 | *.96(元) |
公告内容
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招标人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 (略) ( (略) )进行邀请招标, (略) 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农户拆除项目
2.项目编号:*
3.建设内容:农户拆除51户。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
5.招标控制价:*.96元。
6.工程地点:宁县和盛镇公曹村、湫包头村、吴家村、高崖头村及楼台村。
7.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6日
8.质量等级:合格
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 证;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 (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 ,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 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 (略) 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日8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7时00 (略) (略) 网站“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阳光交易系统 ( (略) )”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 (PDF格式加盖公章) 。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 (略) 上竞价程序。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8月5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七、结果公示
1.投 (略) 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 (略) 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 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 、电子版 U 盘1 份 (含可编辑的 word 格式) ,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纸质版投标文件报 (略) 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县和盛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县和盛镇北大街7号
联 系 人:郝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办公地址: (略) 西峰 (略) 49号2层
联 系 人:赵军宏
联系电话:*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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