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与主要指标目标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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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与主要指标目标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招标公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 (略)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与主要指标目标研究》课题进行公开遴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名称

《 (略)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与主要指标目标研究》

三、课题内容

科 (略) “十五五”时期阶段性主要特征和接续发展主要指向,提出适合南宁自身特点、满足支撑条件、解决主要矛盾、能够有效实施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运用数量经济学方法,对“十五五” (略) 经济增长支撑条件、增长趋势及主要指标进行预测和判断,提出符合新阶段发展要求及具有发展支撑的“十五五”规划主要指标的目标建议值,为“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四、本课题采购预算:4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允许联合体作为供应商,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资格要求。

六、获取遴选文件

(一)请供应商于**日至8月6日(5个工作日)期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http://**)下载遴选文件电子版。

(二)请供应商如实准备响应文件,并于**日18:00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副)送交或通过邮寄快递的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07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响应文件为虚假信息直接取消评标资格。

七、遴选结果公布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由我委组织评审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略) 青秀区桂春路南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楼1507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玉薇

电 话:0771-*

附件:*.jpg遴选文件.doc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 (略)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与主要指标目标研究》课题进行公开遴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名称

《 (略)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与主要指标目标研究》

三、课题内容

科 (略) “十五五”时期阶段性主要特征和接续发展主要指向,提出适合南宁自身特点、满足支撑条件、解决主要矛盾、能够有效实施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指标体系;运用数量经济学方法,对“十五五” (略) 经济增长支撑条件、增长趋势及主要指标进行预测和判断,提出符合新阶段发展要求及具有发展支撑的“十五五”规划主要指标的目标建议值,为“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四、本课题采购预算:4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允许联合体作为供应商,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资格要求。

六、获取遴选文件

(一)请供应商于**日至8月6日(5个工作日)期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http://**)下载遴选文件电子版。

(二)请供应商如实准备响应文件,并于**日18:00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副)送交或通过邮寄快递的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07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真实性负责,如响应文件为虚假信息直接取消评标资格。

七、遴选结果公布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由我委组织评审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网站动态。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略) 青秀区桂春路南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楼1507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玉薇

电 话:0771-*

附件:*.jpg遴选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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