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王朴中学校食堂排危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重庆市北碚区王朴中学校食堂排危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略) 北碚区王朴中学校食堂排危项目 | ¥49,490.60 | 1(项) | ¥49,490.60 |
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5日历天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一般计税法。
2.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供应商应按《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
3.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列(暂估)金额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接入施工场地水、电、通讯、道路,以及施工条件受限需采用的材料、建渣转运运输等可能产生的费用
5.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49490.6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作无效处理。
(二)竣工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总价=( C × E )× P +F× P + G
C——采购人发布的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E——工程施工中的相应部分实际结算工程量(不含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
F——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工程价款,具体金额按第2.1、2.2、2.3确定。
G——采购人发布的其他项目工程价款。
P——中标价/最高限价。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经相关部门结算审核或备案完毕且完成财务决算后,支付进度款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质保金(按工程审定金额的3%计算)。
(二)工程质保金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价款;
(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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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略) 北碚区王朴中学校食堂排危项目 | ¥49,490.60 | 1(项) | ¥49,490.60 |
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5日历天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一般计税法。
2.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供应商应按《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 “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合同段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
3.供应商的报价中对于采购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暂列(暂估)金额不能进行改动,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价及现场情况进行自主报价。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接入施工场地水、电、通讯、道路,以及施工条件受限需采用的材料、建渣转运运输等可能产生的费用
5.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49490.6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由作无效处理。
(二)竣工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总价=( C × E )× P +F× P + G
C——采购人发布的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E——工程施工中的相应部分实际结算工程量(不含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
F——因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新增部分工程价款,具体金额按第2.1、2.2、2.3确定。
G——采购人发布的其他项目工程价款。
P——中标价/最高限价。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多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经相关部门结算审核或备案完毕且完成财务决算后,支付进度款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质保金(按工程审定金额的3%计算)。
(二)工程质保金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价款;
(四)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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