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4年木马与僵尸网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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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陕西公司2024年木马与僵尸网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9.3(2024)

本比选项目为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QBBFA*),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预估费用为25.*元(含增值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服务地点:陕西省。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系统集成服务;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增值税23.*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2.1.4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系统开 (略) 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4)。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参选人与参选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8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应是。 2.3.3参选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 2.3.5参选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参选产品业绩要求: 2.3.7 2.4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3 2.4.4 2.4.6 本项目不涉及2.3及2.3.1相关内容。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56号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李娟婷、吴雪、石镇

电 话:

029-*

电 话:

*、*

电子邮件:

*@*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02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4年07月31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9.3(2024)

本比选项目为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QBBFA*),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预估费用为25.*元(含增值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服务地点:陕西省。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系统集成服务;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增值税23.*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2.1.4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系统开 (略) 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4)。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参选人与参选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8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应是。 2.3.3参选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 2.3.5参选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参选产品业绩要求: 2.3.7 2.4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3 2.4.4 2.4.6 本项目不涉及2.3及2.3.1相关内容。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56号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李娟婷、吴雪、石镇

电 话:

029-*

电 话:

*、*

电子邮件:

*@*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02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4年07月31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陕西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9.3(2024)

本比选项目为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QBBFA*),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预估费用为25.*元(含增值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服务地点:陕西省。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系统集成服务;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增值税23.*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2.1.4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系统开 (略) 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4)。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参选人与参选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8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应是。 2.3.3参选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 2.3.5参选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参选产品业绩要求: 2.3.7 2.4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3 2.4.4 2.4.6 本项目不涉及2.3及2.3.1相关内容。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56号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李娟婷、吴雪、石镇

电 话:

029-*

电 话:

*、*

电子邮件:

*@*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02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4年07月31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9.3(2024)

本比选项目为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QBBFA*),比选人为 (略) 陕西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 (略) 2024 年木 (略) 络监测系统扩容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项目,项目预估费用为25.*元(含增值税),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服务地点:陕西省。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系统集成服务;中选人数量:1个;中选份额:10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增值税23.*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2.1.4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单时间为准)至少1份系统开 (略) 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框架协议还须同时提供与之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以及至少1张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如参选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中参选。 (4)。 2.1.6 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1)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参选人与参选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8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应是。 2.3.3参选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 2.3.5参选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2 参选产品业绩要求: 2.3.7 2.4 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3 2.4.4 2.4.6 本项目不涉及2.3及2.3.1相关内容。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0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参选人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略) 、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陕西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北京 (略)

地 址:

(略) (略) 56号

地 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15号楼2层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李娟婷、吴雪、石镇

电 话:

029-*

电 话:

*、*

电子邮件:

*@*hinatelecom.cn

电子邮件:

*@*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

账 号:

**-002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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