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召开《平武县小河沟大桥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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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召开《平武县小河沟大桥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通告

(略) 饮水安全, (略) 发展需要,避免供需失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决定召开《平武县小河沟大桥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划分方案》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

二、听证地点

(略) 平武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划分方案》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或者建议。

《划分方案》 (略) 人民 (略) 站,网址如下:

http://**_zj_wyzj.shtml?id=b7e*cfd4b60b680c647e61c7c97

四、听证代表资格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

(一)听证代表限定27人。其中:平武县县人大代表2人、平武县县政协委员2人、平武县司法局、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平武县住建局、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平武县水利局、平武县林草局、平武县文广旅局、平武县卫生健康局、平武县应急局各1人、平武县小河沟自然保护区1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2人、平武县木皮藏族乡人民政府1人、平武县龙安镇辖区 (略) 民代表各1人、平武县木皮藏族乡小河村沿河居民代表2人, (略) 1人。

(二)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超出名额则采取随机选取方式,名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听证代表 (略) 生态 (略) 上公布,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该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报名后未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六、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2:00。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 (略) 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 (略) 44号平武生态环境局303办公室,联系电话:*。

八、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水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对《划分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

(略) 饮水安全, (略) 发展需要,避免供需失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决定召开《平武县小河沟大桥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划分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划分方案》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

二、听证地点

(略) 平武生态环境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划分方案》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的意见或者建议。

《划分方案》 (略) 人民 (略) 站,网址如下:

http://**_zj_wyzj.shtml?id=b7e*cfd4b60b680c647e61c7c97

四、听证代表资格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代表广大群众合理意愿,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

(一)听证代表限定27人。其中:平武县县人大代表2人、平武县县政协委员2人、平武县司法局、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平武县住建局、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平武县水利局、平武县林草局、平武县文广旅局、平武县卫生健康局、平武县应急局各1人、平武县小河沟自然保护区1人、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2人、平武县木皮藏族乡人民政府1人、平武县龙安镇辖区 (略) 民代表各1人、平武县木皮藏族乡小河村沿河居民代表2人, (略) 1人。

(二)听证代表的确定。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超出名额则采取随机选取方式,名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听证代表 (略) 生态 (略) 上公布,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应该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报名后未遴选为听证代表的,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建议。

六、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2:00。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提交报名表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报名地点: (略) 平武县龙安镇行政新 (略) 44号平武生态环境局303办公室,联系电话:*。

八、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当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听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听证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水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对《划分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听证会听证代表报名表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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