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国道段污水管道工程荔城路至荔园西路设计桩号K108++700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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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国道段污水管道工程荔城路至荔园西路设计桩号K108++700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6月 28日完成了324国道段污水管道工程( (略) (略) )设计桩号(K108+860-K110+700)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该司已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9日通过“水土 (略) ”向社会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均无意见。该司于2024年7月30日向我局报备,经核查,上述验收申请及材料基本完整,基本符合相应格式要求。现将报备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如对该项目报备材料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告内容如下: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略) 城厢区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

  单位地址:城厢区城港大道金海湾商务楼8楼

  联系人:杨海燕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6月 28日完成了324国道段污水管道工程( (略) (略) )设计桩号(K108+860-K110+700)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该司已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9日通过“水土 (略) ”向社会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均无意见。该司于2024年7月30日向我局报备,经核查,上述验收申请及材料基本完整,基本符合相应格式要求。现将报备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31日),如对该项目报备材料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告内容如下:

  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略) 城厢区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

  单位地址:城厢区城港大道金海湾商务楼8楼

  联系人: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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