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西湖区公安分局新型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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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西湖区公安分局新型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委托,就2024年西湖区公安分局新型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ZJCT2-GAJXHFJ2024-04

二.项目名称:2024年西湖区公安分局新型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最高限价:18万元

2、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通过购买一套数据分析系统产品及部署等授权及运行服务(服务期1年),建设新型涉众经济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提升新型涉众经济风险数智化治理能力,系统独立部署与公安内网,并与公安内部预警监测系统进行接口打通。主要功能包括提供提供特征标签分析、模型预算等功能,结合业务实际战法,解决新型涉众经济风险分析难、传统线索少等问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需求且前一年服务情况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可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 (略) (略) (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9办公室)

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投标将被拒绝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办公室

九.磋商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办公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不适用)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地 址:西湖区晴川街12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大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9办公室

联系人:叶臣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委托,就2024年西湖区公安分局新型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ZJCT2-GAJXHFJ2024-04

二.项目名称:2024年西湖区公安分局新型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预警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最高限价:18万元

2、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通过购买一套数据分析系统产品及部署等授权及运行服务(服务期1年),建设新型涉众经济风险预警监测系统,提升新型涉众经济风险数智化治理能力,系统独立部署与公安内网,并与公安内部预警监测系统进行接口打通。主要功能包括提供提供特征标签分析、模型预算等功能,结合业务实际战法,解决新型涉众经济风险分析难、传统线索少等问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需求且前一年服务情况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可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续签不得超过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 (略) (略) (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9办公室)

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未按照上述方式报名投标将被拒绝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办公室

九.磋商时间:**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址: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5办公室

十一.磋商保证金(不适用)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地 址:西湖区晴川街123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大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509办公室

联系人: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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