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ZX-FW-2024-473)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局 (略) 委托,成都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成都铁路局 (略) 根据业务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服务单位,配合科研所完成所需列尾设备的部件组装、整机检验调试生产、现场设备安装、技术支持工作,交货期限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个月内。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略) 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招标人不予接受)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不少于1个同类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

3.3.2.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1份履约良好证明(与3.3.1中要求提供的业绩对应)

3.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在 (略)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 2024 年 7 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 2024 年 7 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日23时59分起至8月5日23时59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 (略) 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 (略) 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1亿元以上

代理服务费费率

1.5%

1.3%

1.0%

0.7%

0.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铁路局 (略)

详细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联系人:孙少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详细地址: (略) 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11.其它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请勿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投标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 (略) ”、开户银行为“ (略) 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1.3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日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

委托加工物资

单位

数量

税率

总价含税限价(万元)

服务周期

备注

01

列尾机车台主机电气组件

421

13%

1369.7243

交货期限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个月内

①中标方需配合采购方进行整机生产相关工作。

②中标方需配合采购方进行现场安装和技术服务。

列尾机车台主机机壳组件

421

列尾机车台控制盒组件

842

成都 (略)

日期 :**日

,成都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局桩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ZX-FW-2024-473)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招标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投标人参与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受成都铁路局 (略) 委托,成都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成都铁路局 (略) 根据业务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2024年第二批列尾设备委托加工生产服务单位,配合科研所完成所需列尾设备的部件组装、整机检验调试生产、现场设备安装、技术支持工作,交货期限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个月内。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略) 据实提供。(注:如出具了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财务风险过高,招标人不予接受)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不少于1个同类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复印件;

3.3.2.履约情况良好,须提供1份履约良好证明(与3.3.1中要求提供的业绩对应)

3.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在 (略)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查询结果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 2024 年 7 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7月至 2024 年 7 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请投标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日23时59分起至8月5日23时59分止。招标文件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5.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5.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 (略) 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 (略) 招投标代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略) 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8.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中标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1亿元以上

代理服务费费率

1.5%

1.3%

1.0%

0.7%

0.5%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铁路局 (略)

详细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联系人:孙少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 (略)

详细地址: (略) 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11.其它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请勿汇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投标人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投标人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点击对应包件进行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 (略) ”、开户银行为“ (略) 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1.3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日


附件1:

投标人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年月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

委托加工物资

单位

数量

税率

总价含税限价(万元)

服务周期

备注

01

列尾机车台主机电气组件

421

13%

1369.7243

交货期限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个月内

①中标方需配合采购方进行整机生产相关工作。

②中标方需配合采购方进行现场安装和技术服务。

列尾机车台主机机壳组件

421

列尾机车台控制盒组件

842

成都 (略)

日期 :**日

,成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