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自然资告字〔202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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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自然资告字〔2020〕09号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0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1地块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07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 1地块

63091.27

(合94.64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1.3

≤28%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7981.6

2020-07

2020-11

2020-12 地块 统一

规划

组合 供应

2020-11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 2地块

39263.25

(合58.89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1.3

≤28%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189.1

2020-12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 3地块

89799(合134.70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1.7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9634

2020-13

文瀛东三路东侧S1地块

46305.05(合69.46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2.0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2155.5

2020-13

2020-14

2020-17 地块 统一

规划

组合 供应

2020-14

文瀛东三路东侧S2地块

61672.32(合92.51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2.5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9889.65

2020-17

文瀛东三路东侧S3地块

*.19(合168.70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2.2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53

2020-18

小皮巷西侧S2-2地块

5369

(合8.05亩)

商业用地 (B13餐饮用地)

≤1.2

≤60%

≥5%

商业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656.5

2020-20

小皮巷南侧S4-2地块

2166

(合3.25亩)

商业用地 (B13餐饮用地)

≤1.2

≤60%

≥5%

商业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072.5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不休息)。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日17时。

    我局于**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拍卖出让的时间为:**日 9时。

    地点为: (略) 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略) 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 *

    开户单位: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申请报名竞买2020-07、2020-11、2020-12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账 号:*130

    申请报名竞买2020-13、2020-14、2020-17、2020-18、2020-20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户行:中国 (略) 大同分行营业部

    帐 号:*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拍卖出让可登 (略) 场网(http://**)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0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1地块等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0-07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 1地块

63091.27

(合94.64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1.3

≤28%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7981.6

2020-07

2020-11

2020-12 地块 统一

规划

组合 供应

2020-11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 2地块

39263.25

(合58.89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1.3

≤28%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1189.1

2020-12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一路南侧S 3地块

89799(合134.70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1.7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9634

2020-13

文瀛东三路东侧S1地块

46305.05(合69.46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2.0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2155.5

2020-13

2020-14

2020-17 地块 统一

规划

组合 供应

2020-14

文瀛东三路东侧S2地块

61672.32(合92.51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2.5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9889.65

2020-17

文瀛东三路东侧S3地块

*.19(合168.70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5%;

1.0-2.2

≤20%

≥35%

居住70年、商业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53

2020-18

小皮巷西侧S2-2地块

5369

(合8.05亩)

商业用地 (B13餐饮用地)

≤1.2

≤60%

≥5%

商业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2656.5

2020-20

小皮巷南侧S4-2地块

2166

(合3.25亩)

商业用地 (B13餐饮用地)

≤1.2

≤60%

≥5%

商业

40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1072.5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不休息)。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日17时。

    我局于**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七、拍卖出让的时间为:**日 9时。

    地点为: (略) 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20%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二)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略) 政务大厅6009房间)

    联系电话:0352—* *

    开户单位: (略) 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申请报名竞买2020-07、2020-11、2020-12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账 号:*130

    申请报名竞买2020-13、2020-14、2020-17、2020-18、2020-20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户行:中国 (略) 大同分行营业部

    帐 号:*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拍卖出让可登 (略) 场网(http://**)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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